2021-4-9 | 行業經濟
1背景分析
2011年1月16日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西藏自治區“十二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綱要明確提出:以實施“一產上水平、二產抓重點、三產大發展”的經濟發展戰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是堅持走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發展路子,開創西藏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新局面的基本途徑和方法。其中涉及生態建設和特色產業的基本要求就是:加快培育戰略支撐產業,加快形成科教興藏和人才強區的支撐體系,實現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變,大力提升自我發展能力;堅持可持續發展,著力在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上取得突破。以構筑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和建設生態西藏為目標,正確處理保護與開發的關系,堅持把生態環境承載能力作為發展經濟、開發資源的先決條件和基本依據,有序高效利用資源。建立完善的生態補償機制,抓好重點生態保護與建設工程,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和諧共進[1]。目前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進入科學規劃、協調推進、持續發展的新階段。
西藏自治區是青藏高原的主體,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被譽為“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極”,是我國、南亞、東南亞地區的“江河源”和“生態源”,是亞洲乃至北半球氣候變化的“啟動器”和“調節器”。地域遼闊,生境類型復雜多樣,擁有除海洋生態系統外的所有陸地生態系統類型,各類自然資源十分豐富,是我國國土安全屏障和生態安全屏障,以及戰略資源接續基地。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資源環境的關系,合理開發和有效利用自然資源,是黨中央對西藏生態環境保護做出的一系列重大戰略決策。為貫徹落實中央的戰略部署,西藏自治區提出走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發展路子,其核心就是一手抓生態建設,一手發展特色經濟,具體產業規劃方面則提出了“一產上水平、二產抓重點、三產大發展”的發展戰略。二產抓重點,就是要集中力量,發展優勢工業。要大力發展高原特色生物產業、特色農牧產品加工業、優勢礦產業、藏醫藥業、民族手工業等,走出一條具有西藏自治區特色的工業發展之路。這是西藏自治區明確把優勢礦業的開發列為了西藏的特色重點發展產業,可以預料在今后一段時期,西藏的礦產資源將得到科學合理的利用,西藏的自我經濟發展能力將得到快速提高。但在礦產資源的開發工程中,如果沒有合理的生態保護措施,沒有系統性的規劃和實施步驟,往往會破壞西藏生態環境,所以,發展西藏的特色礦產資源,必須置于嚴格的生態環境不受破壞的前提下,必須高度重視西藏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協調發展。本文就此視角對西藏特色礦產資源開發的路徑進行分析。
2西藏礦產資源及開發現狀
由于位于中國西南邊陲的西藏,擁有極為特殊的地質構造,地處全球三個重要的成礦帶,具有很好的成礦條件,礦產資源十分豐富西藏。作為青藏高原的主體,是印度板塊和歐亞板塊相互作用下形成的一個巨大的塊狀隆起區,是世界上最年輕的地質構造單元,在其漫長的地質發育過程中,形成了既有高原、高大山脈,又有高原湖盆、寬谷盆地和深切河谷等復雜的特殊的地貌環境。西藏屬青藏高原氣候區,太陽輻射強烈、日照時間長、氣溫低、空氣稀薄、大氣干潔、干濕季分明、冬春季多大風。受地勢變化及地貌和水熱條件變化的影響,形成了復雜而豐富的生物種類和各種自然資源[2]。
據統計,截至2010年年底,西藏已發現礦床、礦點及礦化點3000余處,在中國已發現的171種礦種中,西藏就擁有其中的102種。其中,發現能源礦產5種,有查明資源儲量的有3種;發現金屬礦產31種,有查明資源儲量的有14種;發現非金屬礦產64種,有查明資源儲量的有24種;發現油氣礦產2種,有查明資源儲量的有1種。在已查明礦產資源儲量的礦產中,有12種礦產居全國前5位、18種居前10位,鉻、銅的保有儲量更分別位列全國第一。其中,鉻資源已發現約60處礦(化)點,75%的國內鉻礦自供給部分來自西藏;銅資源已發祥礦床(點)共計329處,其中大型11處、中型6處、小型8處,另有礦(化)點304處,銅資源潛力達3000萬噸以上,占全國總量的50%以上;鉛鋅銀金屬資源已發現礦床35個,其中,大型4個、中型4個、小型27個,另有礦(化)點274處,其中,鉛鋅資源潛力超過1500萬噸,占全國總量的30%以上,銀資源潛力超過20000噸;鐵資源已發現礦產地160多處,初步探明資源儲量25處;銻資源已發現50余處礦床(點)和礦化點,其中,大型礦床1處,中小型礦床7處;金資源已發現200余處金礦床,礦(化)點,已有近10處伴生金礦達到或接近大型規模;鹽湖礦產已發現大于1平方公里的鹽湖490個,其中發現鹽湖礦床(點)100余處,鹵水富含硼、鋰、鉀,至少有4處鹽湖的碳酸鋰資源遠景達到了大型,資源潛力巨大;油氣資源已圈定了5個很有找礦遠景的含油盆地,其中面積近18萬平方公里的羌塘盆地顯示出巨大的找油潛力。
當前,西藏無論是礦產、旅游還是水力資源的開發力度都是很低的,礦產資源開發目前應該還是處于起步階段,開發的固體礦山僅78個、地熱2個、礦泉水6個,約占已發現礦產地的4%;自治區核發礦權證的礦山面積720平方公里,占全區國土面積的0.06%。開采量也非常小,以銅為例,西藏區已探明資源量為814萬噸金屬銅,現在年開采量不足2萬噸金屬銅,占已探明資源量的0.24%。礦產資源開發無論種類、數量,還是礦點都是很小(少)的,科學開發利用的空間還很大。
3西藏自治區政府關于礦產開發的環保政策
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定,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始終堅持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為規范資源開發環境保護行為,自治區人大審議頒布了《環境保護條例》、《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法規;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廳局出臺了《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辦法》、《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階段環境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關于加強挖砂、采石管理的緊急通知》。自治區政府明確提出了,在資源開發過程中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優先,不該開發利用的絕不開發,達不到開發利用條件的絕不盲目開發的環保政策。如砂金、砂鐵是西藏的優勢礦產資源,砂金、砂鐵開發的經濟效益非常高,但對生態環境環境的破壞也較大。為保護西藏的生態環境,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分別自2006年1月1日、2008年1月1日起,在西藏自治區境內全面禁采砂金、砂鐵礦。對于可以開發利用的資源,嚴格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首先,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于2008年1月下發了《關于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對礦產、旅游、水力等資源開發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做了安排;其次,對項目建設要求嚴格履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第三,加強了西藏的礦產資源勘查階段的環境保護工作,明確要求在西藏實施礦產資源勘查,必須先編報《礦產資源勘查環境保護工作方案》,報自治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第四,成立了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執法檢查實施方案,開展了西藏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第五,推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截至2010年,有關企業共繳納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1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