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城市生態論文
生態文明是一個古老而常新的話題。科技時代的到來使人類在獲得巨大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同時,也對科技產生了強烈的依賴性;隨著科技對人類生活方方面面的滲透,科技日益凸顯的負效應逐漸影響到人類的生存環境。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建設生態文明”,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家庭”。這一戰略要求,充分體現了生態文明對于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意義。在這種情況下,從科技倫理視野下重新審視當代生態文明中的倫理范式的轉變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筆者認為,在實現當代生態文明和諧發展的過程中,科技與生態倫理要有機結合,較為明智的方法就是在科技領域引入生態倫理的“軟著陸”機制,而在這一機制的構建過程中,科技共同體作為科技研究的主體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們是從事科學知識活動的主體,是生產科學知識的集體,由一些學有所長的實際工作者組成。它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要求以一種嶄新的模式對當代生態文明的塑造起重大作用,在這一模式中必須樹立科學的職業倫理和科學研究的倫理原則。
一、在生態文明視閾下將生態倫理素質貫穿于科技職業素質當中
科學技術倫理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社會責任,不僅僅是個人層面的道德行為和價值觀念的問題,而且事關整個社會的道德取向和價值規范,事關整個社會的發展前途。因此,科技界和全社會必須關注科技倫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會責任問題,正確地利用科技成果為社會造福,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科技成果的使用不當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
就當代生態文明來講,一些專家認為,應通過對社會價值目標的重新審定,通過對人與環境之間的倫理關系的正確理解,改變傳統上以增加自然資源消耗、增強對自然界的征服掠奪為代價的發展方式,逐步建立起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的新倫理關系。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錢易院士認為,要尊重并善待自然,尊重一切物種,尊重自然生態的穩定與和諧。無論領導決策、企業行為還是個人行動都要考察環境倫理問題。科技工作者應以保護環境、保護資源、確保可持續發展作為進行研究的目標,把整體利益、長遠利益作為研究和開發的準繩,將樹立正確的環境觀和對社會高度的責任心作為一個好科學家的根本,即把生態倫理素質當作科技職業素質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人類對自然的認識進入一個新的時代之后,要求摒棄人類以無度消耗自然資源、污染環境為代價,代之以人、社會和自然的和諧、友好發展。自然資源作為人類社會文明的物質基礎,始終對人類社會進步發展起著基礎、先導作用;但另一方面,材料的制備、生產、使用、廢棄的全過程又是資源、能源的最大消耗者和污染環境的主要責任者之一。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要求材料的設計、研究和生產者,即科學家必須重視和樹立環境倫理觀。
將生態倫理素質并入科技職業素質當中,除要求科學家要自律外,還必須在整個科學共同體范圍內建構明確的社會規范與倫理考量體系。一般來說,社會建構的目標其一是為擴展正確無誤的知識;其二是為生產實踐服務。顯然,前者是后者的前提,而后者是前者的最終目的。因此,社會建制的主要職責應是正確有效地行使繼承、創造和傳播實證科學知識,回饋社會的支持和信任,而這一職責的行使,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職業倫理規范問題。
科技共同體應本著對人與自然協調發展負責的原則,普遍承認自然界對于人類的價值意義,發展和研制新的科學技術,改善生態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使人與自然協調地得到發展。把生態倫理素質放入科技工作者職業倫理規范之內一定意義上適應了新時期下人們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認識,有利于社會建構目標的實現,從而更有助于人類生產、生活的進步。
二、在生態文明視閾下將生態倫理評價貫穿于科技活動的全過程
首先,科技共同體除必須遵守科學活動本身的倫理規范之外,還必須遵守人道主義原則以及動物保護和生態保護原則。只有在維護了這些規范的前提下,科學的自主發展和科學知識的生產應用才能正常運行。
其次,科技工作者必須對科學的社會后果進行倫理評價。科技工作者是社會中人,其活動并不孤立,而科學研究作為一種社會活動,既影響社會,也受社會制約。作為活動結果的科研成果或技術發明的應用,對社會發展會產生不同性質、不同程度的影響。無論這種影響是有利于社會文明的進步,還是有害于社會文明的進步,科技工作者都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他們應對科學技術成果應用于社會而產生的后果負責,即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
再次,由于科技工作者掌握了大量的專業知識,比其他人更能準確全面地預見這些科學的社會后果和政治后果,因此,他們有責任去預測科學研究的正面影響和負面影響,對民眾進行教育。最后,由于科技共同體的社會地位相對于一般公眾來說有特殊的重要性,他們不僅從事自己的專業工作,作為社會精英,他們在一定程度上還參與和影響政治家們的決策。科學是探索真理的活動,科學家在進行非本專業特長的工作時必須小心謹慎,稍微的疏忽會影響到人類的未來。大自然是人類生存的根基,也是人類生存的終極實在,因此,人類在運用科技使自己生活得更好的過程中,必須有效地促進人與自然關系的和諧。這方面,科技工作者負有更多的社會責任,他們必須將科技活動與生態評價有機結合。
因此,在一項科技項目實施之前,科技工作者必須有科學的預見性。這種預見性是以生態倫理作為評價準繩,高科技下的經濟發展不能以生態環境的破壞為代價,一旦一項科技項目的實施危及到生態環境,哪怕只是暫時的危害,也應立即制止。這要求把生態倫理作為一項評估制度貫穿于科技活動的全過程,而這一過程的關鍵是在科技活動實施之前,因為在實施之前的經濟利益只是一種預見,沒有形成事實,對人們的利益吸引力相對來說比較小;一旦將科技成果付諸生產,在巨大的經濟利益和嚴重的生態危機面前,人們面對的往往是一個二難推理,是理性的應當和感性的不情愿之間的矛盾,在科技成果運行過程中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要求我們的科技工作者有足夠的理性,以冷靜的頭腦來面對發生的一切,當機立斷以維護人們的長遠利益,哪怕這樣會危及人類的暫時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