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音樂
隨著新《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的實踐以及課題研究的深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趙甸幼兒園音樂教育的總體水平有了相當程度的提高,教師的新《綱要》知識觀融入音樂教育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出現了許多困惑。《綱要》指出藝術是幼兒“表達自己的認識和情感的重要方式”,但要真正做到卻有一定的距離。
在一次中班的韻律活動《小烏鴉愛媽媽》中,教師為幼兒營造了一個寬松、自由的環境,讓幼兒通過毫無拘束的身體動作對節奏作出反應。然而,音樂播放了五分鐘還是一段沉默。在教師的一再催促下,幾個外向的孩子用韻律操中的幾個動作湊合了幾下。事后,教師覺得孩子的反應太出乎意料了,就問了幾個孩子為什么不跳,孩子們說出了心里話:“我很想跳,可不知道怎么跳。”
這次活動給了我們教師很大的觸動:韻律活動是一種有聲音、有情趣的藝術活動。它有別于其他教育活動,需要幼兒掌握一定的技藝技能。我們在實施《綱要》時要避免走極端,要根據幼兒的實際情況,準確把握“自由度”。如果生搬硬套《綱要》理念,那是行不通的。
上述案例,對于有著良好舞蹈基礎的孩子來說,是符合《綱要》精神的,它摒棄了傳統教學中的示范、模仿等生硬環節。然而,對于普通孩子而言,“學習、模仿”還是必要的,孩子要“自由表達”,要“創造性表達”都必須以某一動作為載體,而動作哪里來呢?當然離不開生活,離不開模仿,離不開教師平時的教學與積累。
于是我們及時調整教育計劃,利用體育游戲、晨間鍛煉等活動機會,啟發幼兒積極創造、表現與同伴不同的動作。
在傳統的教學中,大家都認為幼兒是簡單的“受體”,只會接受而不會“加工”,這其實是一種誤區。實際上,孩子本來就是一個“加工廠”,他們不僅能迅速接受外來信息,同時也對其進行加工處理,他們有一定的思維能力和豐富的想象力。因此對問題的見解往往是新穎而又獨特的,這就要求我們給孩子充分的發揮空間。
同時,創設良好的舞蹈氣氛也是很重要的。幼兒的思維以具體形象為主,情感所指向的事物較為單純,活動往往受環境、氣氛的影響。
此外,在選材方面,注重知識的形象化。大家都知道,幼兒其實是一個特殊的學習群體。他們年齡小,學習動機與活動本身就有著更為直接的聯系。因此要盡量做到教材趣味化,知識點形象化,以激發幼兒大膽創新,積極主動參與教學活動。比如:小碎步練習就可以把小朋友變成“小烏鴉”,在游戲過程中傳授小碎步要踮起走才能表現小烏鴉的輕巧等。
一個月以后,又進行了一次同樣的韻律活動。教師首先為孩子創設了良好的物質和精神條件,準備了“烏鴉媽媽”和“小烏鴉”的頭飾,并精心布置了小烏鴉的家。同時教師以“烏鴉媽媽”的角色出現,以故事的形式導入課題,用充滿感情的話語引導孩子投入情境中,使之受到環境的感染,產生積極的學習興趣。
在對活動產生濃厚興趣的基礎上再引導幼兒通過想象、創造,用動作將力度的起伏、情感的變化表現出來。也許有的動作不一定使我們滿意,但它是孩子創新的果實。教師要像尊重專利產品一樣,重視幼兒的首創。在每次發現一個新動作時,教師都應對幼兒的首創動作及時加以肯定、表揚并讓大家模仿。這樣能增強幼兒的自信心。但在創新的同時,我們教師還要在技能技巧上給予具體的幫助和指導。幼兒創編出一個新動作后,教師應做出合理的修改,使動作更加美化,具有造型性。當幼兒編不下去時,教師要給予具體幫助,提醒他們對已有技能恰當運用。
很明顯,第二次活動,孩子們覺得“有舞可跳”“有情可抒”,跳得十分盡興,教師也以參與者的身份與孩子跳舞,對孩子的動作稍作整理,一段優美的舞蹈在輕松愉快的氛圍中形成了。
縱觀前后兩次活動,我們深切體會到舞蹈教育過程必須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思想,要把幼兒真正放在學習的主體地位,通過對幼兒創編舞蹈教學活動的內容、方法、環境諸因素的優化,徹底改變了傳統教育本身的弊端——強制性與灌輸性,同時又充分考慮到幼兒的實際情況,在具備必要的舞蹈底蘊的基礎上,通過調動師幼參與舞蹈教育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提高幼兒的創新意識和創編舞蹈動作的能力,使創編成為了幼兒的內在需要和主動愿望,使動作與情感交融,增強了啟發性與靈活性。讓幼兒自然地隨著積極感情的推動,主動地進行創編,幼兒在情境中、游戲中學得輕松、學得愉快,從而獲得成功的喜悅。這樣,不僅迅速提高了幼兒的音樂舞蹈素質,而且在身體、認知、情感等方面都得到可喜的發展。而我們教師正是在這一次次的探索與反思中,逐步理解消化新《綱要》的精髓,逐步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