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財務管理
一、地勘單位的現狀
(一)性質的特殊性
地勘單位屬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除了預算內項目外,市場項目日趨增加,且經營形式多樣化,存在著事業和企業兩塊牌子同時運轉的現象,地勘單位性質模糊、事企混合,帶來了會計核算制度和財務管理上的不一致性,這就要求會計人員在日常處理業務時,既要執行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又要考慮市場經營及納稅問題。地勘單位不能承擔施工項目的所有方法,需要部分轉包,使預算內項目市場化,增大了成本及經費的挪用風險,在項目成本費用的劃分和歸集上,人為調整的因素很大,直接影響成本耗費和核算的準確性。
(二)財務管理的復雜性
地勘單位實行多種財務制度:
(1)在職職工檔案工資、社會保障金、離退休人員經費全額撥款,職工住宅取暖費、正常的辦公經費部分撥款,不足部分從經營中開支,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2)承擔國家預算撥款地質項目和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費用中不含社會保障金和業務招待費支出,執行地質勘查單位財務制度。
(3)承擔地質市場野外施工項目和工程勘察項目,執行勘察單位財務制度。
(4)開展多種經營項目,執行相應的財務制度。
(5)地勘單位登記有大量的礦業權(探礦權和采礦權),近幾年大范圍與社會合作,出讓探礦權、折價入股成立公司,對探礦權做進一步的風險勘察工作,直接建礦開發,執行企業財務制度。
在大力發展“大地質,大礦業”的同時,必須加強財務管控,經營體制的轉變,使財務管理的地位顯得更加突出。因此,積極探索提高地勘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構建一套與之相適應的地勘單位財務管理模式具有現實意義。
二、建立適合地勘單位快速發展的財務管理模式地勘單位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來,就必須走規模經營、規模效益之路,而統一管理、分級核算的財務集中管理模式正是實現其目的的最佳選擇。
(一)統一管理的含義
(1)統一財經方針政策和管理制度。各地勘單位的財經方針政策要在國家大方針和法律規章的規范下,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和各個時期承擔的任務,由地勘單位財務部門統一制定并實施,如投資管理、合同管理、大額貨幣資金管理、合作單位財務管理等。基礎相同的標準統一,單位內部可以進行公平競爭,便于調動職工積極性,便于橫向比較、監督檢查。
(2)統一預算項目和預算基數撥款內的財務收支計劃。地勘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是根據《地質勘查單位財務制度》的要求和地勘單位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與財力進行綜合平衡編制的,是地勘單位預算收支工作的“指揮棒。各單位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并按財務收支計劃積極組織收入,按事業進度合理安排和使用資金,以維護預算的嚴格性和權威性。
(3)統一資源調配。地勘單位財力已有長足的發展,但要進行大規模的投資,就必須進行財力集中,統一調配資源,統一對外借貸,培植新的地勘經濟增長點。
(4)統一財務業務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領導隊內各崗位財務人員的業務工作、業務培訓、業務考核,使財會人員在經濟上、行政上、業務上實現獨立性,發揮控制與監督作用。
(二)分級核算的含義
“分級核算”是指地勘單位經濟工作和財務收支在建立健全財經規章制度、明確各單位責權利關系和單位統一領導的基礎上,根據財權劃分,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由大隊對各經營實體進行分級核算管理。分級核算管理是深化地勘單位改革,從財務的角度明確責、權、利關系的重要舉措。但分級管理并不意味著大隊各經營實體可以各自為政,其前提是統一財務管理組織體系與財務管理監控體系,二者相輔相成,共同履行著地勘單位財務管理的功能;分級核算能夠體現多勞多得,效益優先的原則,能夠充分調動各實體單位積極性,打擊落后保護先進。
(三)財務集中管理的優點
(1)集中了財權,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了經營實體各項費用的及時上繳。
(2)會計核算全部集中到財務部門或實行財務人員派出制,便于及時、全面了解并分析經濟運行狀況,為領導準確、及時的提供財務信息。
(3)有利于實施會計監督,維護國有資產的完整,防止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
(4)有利于實行對外統一標準,對內統一管理,節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提高了辦事效率。
(5)有利于設置會計崗位,財會人員集中培養,便于會計基礎規范工作的管理。
三、財務集中管理模式的具體應用
(一)對經營實體的財務管理
確定基數、自負盈虧、超利分成,使之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
(二)財務集中管理的核心
與各實體單位簽訂經濟責任書,通過規定主要經濟指標和各項輔助指標相結合的手段對其進行考核,經濟指標確定的關鍵是比照社會平均利潤率及同行業平均利潤率,充分考慮國有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占用程度及資質經營情況,消化安置下崗職工情況,安全生產及安全使用資產,職工收入、福利及繳納各項保險情況。(三)建立與經營責任書相適應的財務管理制度
(1)規范合同管理。統一管理各經營實體的生產經營合同,對影響本單位及全局利益的重大經濟合同,要進行集體研究,規范訂立;按月報送合同的執行和收款情況,對下屬法人單位的公章、合同專用章及財務專用章統一由財務部門管理,防范單位承擔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