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農村衛生論文
作者:張秀芝 馮小勤 單位:呂梁市衛生監督所 呂梁市人民醫院
隨著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衛生安全問題越來越引起高度關重,特別是農村非法行醫、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等問題日益突出,加強農村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迫在眉睫。我們針對呂梁農村衛生監督體制機制和機構現狀,開展了調查研究,調研情況如下:
1調研范圍
呂梁市共有13個縣市區119個鄉鎮,本次調查以中小鄉鎮為主,涉及13個縣市區。
2調研內容
(1)鄉鎮衛生監督監管模式。(2)鄉鎮衛生監督人員數量、素質、隸屬關系、機構性質、經費來源、工作用房、設施設備等。(3)鄉鎮衛生監督機構監管職責。(4)鄉鎮衛生監督工作開展情況。
3調研方式
事先發放調研提綱和調研表,讓各縣市區做好書面準備。我們調研小組每到一縣,均召集其衛生監督所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座談討論。基層非常支持這次調研活動,每一位參會人員均作認真發言,大家還對有關農村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調研小組對各縣市區的匯報材料和座談情況進行整理分析匯總。4調研結果
4.1監管模式
4.1.1依托鄉鎮衛生院模式。在鄉鎮衛生院指定1~2名衛生監督員或檢查員,有的經過呂梁市衛生局組織的培訓考試取得了監督執法證。編制隸屬于所在地衛生院,人事管理和工資發放全部由所在的鄉鎮衛生院負責,所有的業務經費也全部由鄉鎮衛生院承擔。有80%的縣屬于這種模式。
4.1.2建立鄉鎮衛生監督站模式。孝義市(縣級市)設立5個鄉鎮衛生監督站,成為監督所的派出機構,工資、人事等由孝義市監督所直接管理。
4.1.3縣級衛生監督機構直管模式。個別縣的鄉鎮衛生監督工作直接由縣衛生監督所承擔,鄉鎮衛生院不承擔。
4.2機構及人員性質
由于鄉鎮衛生院屬差額事業單位,鄉鎮衛生監督站掛靠鄉鎮衛生院,財務、人事不分,故鄉鎮衛生監督機構屬于差額事業單位,人員屬于事業人員。
4.3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監督站)衛生監督監管職責
鄉鎮衛生監督員承擔以下工作任務:(1)掌握轄區公共場所、飲用水單位、職業病危害企業、學校等管理相對人的基本情況,并建立管理相對人衛生監督管理臺帳;(2)開展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對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行政處罰建議;(3)受理社會投訴、舉報,及時報告縣衛生行政部門和縣衛生監督所,并協助調查處理;(4)宣傳衛生法律、法規;(5)協助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等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6)協助做好飲用水、公共場所等的驗證、換證工作;(7)及時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并參加調查處理工作;(8)執行縣衛生局和衛生監督所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務。
4.4目前鄉鎮衛生監督工作開展情況
在2009年前,多數縣市區的農村衛生監督工作主要靠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直接負責,但由于路途遙遠,車輛、經費、人員有限等原因,衛生監督工作普遍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實。鄉鎮一級監督可以觸及,而農村衛生監督工作基本不能開展,屬于監督盲區。近幾年,隨著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各縣市區衛生監督所因地制宜,積極探索出上述幾種監管模式,衛生監督工作有很大改觀。
4.4.1多數農村衛生監督工作網絡正在建立健全。縣市區衛生監督所基本能夠掌握鄉鎮衛生院(衛生監督站)監管單位的數量、監督覆蓋情況等基本信息。
4.4.2鄉鎮衛生監督員能夠協助縣市區衛生監督所辦理衛生許可證和組織從業人員體檢,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到目前為止,多數農村衛生監督覆蓋率達到70%以上,衛生許可證發放率達到60%以上,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率達到60%以上。
4.4.3鄉鎮衛生監督工作主要是兩級負責。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等多由鄉鎮衛生監督員負責日常監督管理。放射衛生、職業衛生、醫療服務等監督工作多由縣級衛生監督機構直接監督管理。
4.5存在問題
4.5.1農村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發展很不平衡。在13個縣市區,一半以上鄉鎮具備上述模式的最基本的衛生監督網絡,但還有一部分鄉鎮監督站徒有虛名,無固定監督人員。而且監督條件參差不齊,差別很大。
4.5.2多數農村還沒有開展真正意義上的衛生監督工作。從理論上講,鄉鎮衛生監督員應該具有上述所列職責,但由于人員、經費、條件等方面的因素,多數僅能協助縣衛生監督所辦理以飲用水、公共場所為主的衛生許可證和組織督促從業人員體檢。其他監管職能很少涉及。而縣衛生監督所人員嚴重短缺,目前僅有衛生監督員346人,而且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僅占65.5%(227/346),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占41.8%(145/346),無職稱的達18%(62/346),與衛生部的衛生監督員全部要達到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加之監督力量分散,不可避免地出現監管不到位,監管不力的現象。特別是偏遠地區,幾乎是空白。
4.5.3鄉鎮衛生院的力量和能力距離農村衛生監督工作的需求還有相當大的差距。現有的掛靠鄉鎮衛生院管理模式,雖然名譽上做到了衛生監督機構的全覆蓋,但由于一個單位一般只有2~3個人,院長兼站長,而且身兼數職,主要精力投放在醫院經濟管理上。衛生監督員不僅承擔衛生監督工作,還擔負著醫療、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衛生監督工作只是他們工作范疇中的一小部分,在既沒有行政命令又沒有考核標準的情況下,衛生監督工作在他們的工作中更顯得微乎其微。加上衛生監督員人事管理和工資發放全部由鄉鎮衛生院負責,所有的業務經費也全部由鄉鎮衛生院管理和使用,這樣縣衛生監督所對鄉鎮衛生監督員的管理也無能為力。
4.5.4鄉鎮衛生監督員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相對較低,公共衛生專業畢業的人員幾乎沒有,加之平時參加培訓的機會極少,衛生監督執法僅憑感覺和經驗進行,這樣勢必會影響衛生監督工作在農村的開展。
4.5.5鄉鎮衛生監督機構普遍沒有任何的執法取證工具和現場監督檢測儀器,給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帶來一定的限制。
5農村衛生監督工作亟待探討研究的問題
5.1農村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管問題農村有很多一把剪子一把椅子的家庭式理發店,無任何消毒設施,而且點多面小,隱蔽性很強,一般不容易發現。農村現在還有很多小浴池,洗浴設施簡陋,衛生條件差,無消毒設備,一般一周只營業一到兩天,從業人員不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