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農村衛生論文
作者:楊金奎 董金余 陳濱 錢昕 單位:安慶市衛生局
2006年12月中旬,我們采取座談咨詢、實地觀看,問卷調查等形式,對八縣(市)三區部分鄉鎮衛生院的經費與人才狀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從被隨機抽樣調查的20個鄉鎮衛生院總體情況看,均積極發揮了公共衛生服務職能作用,為當地居民提供了疾病預防和基本醫療服務,使常見病、多發病得到及時、就近診治,在構建農村衛生服務體系,保障居民身體健康,建設農村衛生事業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由于種種客觀原因,導致存在不少問題,而最突出的問題是缺經費、缺人才,它成為直接嚴重制約鄉鎮衛生院的生存與發展,制約農村衛生事業建設的“瓶頸”。
1現狀
通過調查,我們真實看到了鄉鎮衛生院不同程度普遍存在的經費與人才嚴重短缺的問題。
1.1設備簡陋房屋舊從2003年以來,政府對鄉鎮衛生院的基本建設基本無投入,20個衛生院中只有3個接受了政府投入總額19萬元。由于沒有財政投入,無法更新必要的醫療及診斷設備,15個衛生院仍在使用著老式X光機、B超和心電圖儀,有5個衛生院的檢驗還是人工操作。這些設備,難以保證檢查、診斷的精確性,無法為醫生提供高精度的診療依據。由于沒有財政投入,鄉鎮衛生院的門診、住院及職工住房擠窄、陳舊,無法改造和擴建,有10個衛生院仍是80年代建造的平房和磚混結構的房屋,80%的在職職工仍住在陳舊的單身宿舍。
1.2醫院負擔債務重20個鄉鎮衛生院普遍負擔重、80%債務重。各自除了“自找”55%的在職職工工資外,還要承擔退休職工的工資差額和臨時聘用的人員工資。每年需要從“自找”財源的總額中補齊每個退休職工8000元至10000元。每年還要全額支付每個聘用人員5000元至7000元的工資。某衛生院在職職工8人,需要負擔6個退休職工的工資55%的差額和7個聘用人員的全部工資。絕大多數衛生院為了生存和發展,為了添置設備和改建房屋,負債累累,少的10多萬元,多的達80萬元。
1.3職工工資收入低20個鄉鎮衛生院的職工工資由兩塊構成,一塊是由財政按在職員工撥給45%工資差額補償年人均7100元,另一塊是55%的“自力更生”。除了服務區域廣、居民較多,業務量較大的4個衛生院外,16個衛生院“自力更生”找財源的能力很弱,日門診僅10多人,年業務總量僅幾十萬元,除去各種費用所剩無幾,人均年收入少的8000多元,多的1.3萬元。
1.4高級醫技人才缺從此次調查的情況來看,20個鄉鎮衛生院普遍存在人才嚴重匱乏問題。一是高學歷不多。在編職工598人中,本科19人,占總人數的1.67%,大專113人,占總人數的19%,中專365人,占總人數的61.04%,高中30人,占總人數的5.02%,初中13人,占總人數的2.17%。二是高職稱人數少。高級職稱5人,占總人數的0.83%,中級職稱60人,占總人數的10.03%。三是進修深造少。到省級醫療單位進修的有13人,占總人數的3.99%,到市級進修的有46人,占總人數的14.11%,到縣級單位進修的有35人,占總人數的10.74%,總進修比例為28.84%。這種人才結構,使之醫療技術水平無法適應居民疾病診治的需求,只能進行疝氣、闌尾炎、剖腹產等下腹部手術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處理,有的連下腹部手術都難以開展,一些重大疾病、疑難病癥、高危病員難以診治,患者除直接到外地就醫外,20個衛生院年轉往縣市醫院的病員1020人,平均51人轉到大醫院治療,造成農民看病費用大幅度增加。
2原因
導致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認識上的偏差。一些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官員,淡忘了鄉鎮衛生院本由政府舉辦的為居民提供疾病預防與基本醫療服務的社會公益性機構的定位,認為鄉鎮衛生院是經營式盈利性單位,憑借自身的技能和實力,在市場運作中自行生存和發展。二是投入上的缺乏。由于對鄉鎮衛生院性質認識上的偏差,導致政府對其財力的投入嚴重不足。從被調查的20個鄉鎮衛生院的經費來源看,政府每年的財力投入,僅僅是職工的工資差額補償,而這種補償比例較小,一般都在45%。除此之外,對衛生院的投入幾乎是零,這與對教育的投入反差極大。一些衛生院因無政府投入做保證,僅靠“以藥養醫”的微薄收入維持生存,他們在為工資和生存而奔波,何談衛生院的房屋改建?何談設備更新?何談自身發展?絕大多數衛生院為了改善基礎設施,為了生存與發展而負債累累。三是功能上的“貧血”。正由于政府對鄉鎮衛生院沒有財力投入,導致衛生院基本醫療功能的“貧血”。這種功能性“貧血”,突出特征是人才的極度匱乏。鄉鎮衛生院普遍存在著經費來源少,職工工資收入低,工作條件差,生活待遇低,高級人才不愿去,專長人才留不住,現有人才進修少,醫療水平難提高,重大疾病難治療,從而造成鄉鎮衛生院基本功能難以發揮。
3對策
為從根本上解決我市鄉鎮衛生院的經費和人才嚴重匱乏問題,整體提升農村醫療衛生水平,確保廣大農民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建議采取以下對策:
3.1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基礎設施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明確規定,鄉鎮衛生院受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委托承擔公共衛生管理職能,綜合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等服務。由此看出,鄉鎮衛生院是由政府舉辦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社會公益性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建設,政府必須承擔責任,因此要增加對鄉鎮衛生院的財力投入,按照一個鄉鎮建設一所規范化鄉鎮衛生院的原則,改造、擴建房屋,配置、更新儀器設備,使其具備開展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所需的基礎設施和條件。國家、省里規定要求落實配套的資金,政府應落實到位。
3.2參照教師標準,增加工資比例
鄉鎮衛生院職工全年幾乎有360天以上在醫院忙碌,大部分時間是全天候守在崗位上,其付出與收獲嚴重背離,與教師待遇反差極大。鄉鎮衛生院現行工資來源是政府撥給的45%的差額補償,除此之外是自找飯吃,有限的“自力更生”能力很難補足55%。政府應考慮比照教師標準,對他們實行工資全額撥款。如全額撥款暫時難以實施,需要考慮首先解決退休職工工資由政府足額支付問題,同時提高在職職工工資補償比例,使他們的收入有所增加,生活待遇得到提高。
3.3制定中長規劃,培養在職人才
鄉鎮衛生院應結合本院實際,制定出可行的人才培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每年派出一至兩名醫生到省市縣醫療機構進修深造,力爭5年一個輪回。對選送外出進修人員,要明確任務課題,力爭做到送出去一個人,帶回一項新技術新療法,形成一個特色???。加強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建立終身教育制度,確保“到2010年,鄉鎮衛生院開展繼續醫學教育的覆蓋率達到60%”。同時,市、縣機構制定“下基層服務”計劃,通過執行“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農村累計服務1年”的規定和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幫扶,對鄉鎮衛生院醫技人員進行傳幫帶,重點指導預防保健、基本醫療、中醫中藥、產科和急救技術服務的開展,對常見病、多發病和傳染病等重點疾病的規范防治,并幫助鄉鎮衛生院開展學科建設,完善“造血”功能,使鄉鎮衛生院基本醫療服務水平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