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戶外廣告論文
作者:劉蕾 尹建強 單位:湖南農業大學體藝學院
在太平街是當年長沙城內最繁華的場所,目前仍處于長沙商業中心位置,有著豐富的湖湘歷史文化底蘊,反映了明末清初時期的長沙古城地方街區特色。經歷了歲月的洗禮和城市的變遷,在2007年之前,太平街建筑年久失修,墻面剝落明顯,小攤小販隨處可見,招牌、燈箱廣告無章法地懸掛在店鋪門前,整個街道給人擁擠、雜亂的感覺。
2007年由政府統一規劃改建后,它呈現給人的是一個集商業、居住、旅游和文化傳播為一體的歷史文化商業街區。改建后的太平街少了過去的臟亂,街道兩側以傳統鋪面和民居為主,門、窗、墻體和屋頂的顏色僅有黑、白、灰和黃褐色,所有木質材料顏色均為原木色,廣告、店招等一律采用了具有長沙地方特色的古典造型,營造了歷史街區“老”的歷史氛圍;具有歷史意義的原麻石塊鋪砌的路面更顯古樸,保留和體現了長沙城市歷史商業街區的地方人文特點。經改造后的太平街建筑色彩簡約但不簡單、樸素典雅,彰顯了規劃后“素”的特色。與同坐落于長沙五一商圈中心的黃興路步行街、解放路酒吧街喧嘩的氣氛相比,太平街更多了份嫻靜的氣質。然而,重建后的太平街作為一個城市中心的旅游、商業雙重依托型的歷史文化街區,其定位卻遠不止保留這份嫻靜,更多的現代商業廣告及色彩對其古樸、嫻靜的街道環境造成了巨大沖擊。
長沙太平街戶外廣告色彩
整治的必要性現代商業、酒吧等產業進駐長沙太平街后,其“老”的氣息被大量具有現代色彩元素的招牌和色彩斑斕的超大幅廣告掩蓋。商家為體現店面個性所制作的造型奇異的店招及大量采用了高明度、高彩度顏色的廣告等,與原木色建筑色彩產生了沖突,破壞了整體街區景觀色彩的和諧。這種沖突忽視了當時規劃所限制的廣告、招牌等須依托街區整體色彩及采用傳統形式的規定。這一現象的持續將對湖湘歷史文化的傳播和保護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對街區的廣告色彩進行整治顯得十分必要。長沙太平街作為長沙城市的一張古老的歷史名片,人們在追求其商業效果的同時,還應考慮到其承載了數百年來留下的老長沙歷史和湖湘文化,應使歷史文化不被以商業為目的的行為覆蓋。
整治的方案
第一,長沙太平街的戶外廣告色彩改進要注重解決廣告色彩與整體建筑色彩失衡的問題。廣告用色應與建筑的色相臨近、相協調,可適當地提高色彩明度與純度,使其具有一定的醒目作用,增強標志性和宣傳效果,并規定戶外張貼廣告的時效性,避免因廣告褪色帶來的“色臟”情況。
第二,店鋪招牌色彩應延續改造時所采用的原木質材料顏色,形狀、大小可根據店鋪經營項目的不同由有關部門組織經營業主設計規劃,在色彩上應根據街道整體情況形成色相上的漸變,不脫離街區整體色彩體系。在城市歷史文化商業街區的色彩規劃上,相關人員應本著美觀、干凈、舒適和與整體街道色彩相協調的原則慎重選擇色彩,對招牌、戶外廣告色彩進行一定的色系規定,使其與建筑、街道、景觀等周圍環境相融合,保證街區色彩的整體性和地域文化特性。
總之,在商業廣告色彩的使用上,應根據特色街道的社會環境制訂相應的管理條例。在實施上,要做到執行到位,約束公眾自覺遵守,提高公眾審美情趣和保護歷史文化的意識。讓我們共同維護城市色彩形象,建立良好的人居文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