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文化歷史論文
本文作者:張燕妮 單位:河南商業高等專科學校思政部
南陽知府衙門是國內保存完整的古代府衙,是元、明、清地方行政長官辦公的地方,同時保留了元、明、清三代的建筑藝術。坐北向南,軸線對稱,中央殿堂,布局多路,院落數進。周公的祠廟坐落于洛陽,周公既是完成禮樂之制的人,也是洛邑的營建者。南陽的武侯祠也為河南文化平添了風骨和傳奇。第一座官方建筑的寺廟是洛陽白馬寺,為洛陽奠定了佛教首傳地的崇高地位。鄭州的禪宗少林寺,永泰寺塔群,嵩岳寺塔、法王寺塔、凈藏禪師塔等眾多的寺塔建筑。所有這些為河南省增添了肅穆和樸雅的風韻。
九朝古都洛陽有東漢、西晉、北魏各朝帝陵和唐高宗太子李弘恭陵,鄭州新鄭市和鞏義市有后周皇陵和北宋皇陵。其次還有商丘的宋國國公陵墓,漢梁王陵墓群,此外南陽張衡墓、張仲景墓也是河南的歷史文化名城的物質構成。河南省的歷史文化名城(鎮)的文化因素構成主要有:學術文化洛陽是河洛文化的發源地,河洛文化是中華民族的核心文化,圍繞著洛陽為中心的中華民族文化淵遠流長,同時是這里作為程頤、程顥講學之地,是二程文化的重要資源地。名人逸事康百萬莊園、馬氏莊園所包含的歷史故事,反映出時代的變化,人物命運的跌宕起伏,這些都給河南歷史文化建設增添了無數魅力。文學藝術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不僅被后世的畫史列為神品,而且它的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受到后世的高度重視。另外朱仙鎮的木刻年畫也是一絕,以民間題材為主,在清代與天津楊柳青、蘇州桃花塢并稱。朱仙鎮的岳廟眾所周知,明清時期朱仙鎮是全國大鎮之一,其他是佛山鎮、景德鎮、漢口鎮。“南來貨物,可由朱仙鎮轉銷河南、陜西、山西等省,它成為一個水陸轉運碼頭,是開封的外港。”工藝特產洛陽牡丹、洛陽宮燈、洛陽唐三彩、汴繡、汴綢、花生糕等是河南的著名工藝特產,提到這些工藝品就會聯想到河南,不僅給河南增添了文化氛圍,而且也給河南帶來了經濟收益。
首先是地理因素在文化名城形成中承擔了重要角色,交通的便利給文化名城形成提供了優良的條件,如開封眾所周知是七朝古都,北宋時期是當時世界上最繁華的都市之一,它處于黃河、汴河、惠民河和廣濟河河的集中點,廣濟河位于開封東北部,汴河引用黃河之水,距開封稍遠,廣濟河又名五丈河,惠民河也稱蔡河,《東京夢華錄》記載:“蔡河正名惠民河,為通蔡州故也。”它是開封通往外界的一條古老河流,水運為開封當時的發展帶來極大的便利。其次是政治、軍事因素如洛陽、鄭州、安陽、南陽、商丘和濮陽。都城是歷朝歷代統治者重點建設的城市,一旦條件允許就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建設都城,都城在格局、文物古跡等方面對后世影響深遠。根據考古發現鄭州商城遺址城垣周長近七千米,面積三百十三公頃,城東北有大面積宮殿建筑遺址,是當時政治、經濟中心。再次是經濟原因,北宋定都開封工商業變的非常繁榮,打破了之前坊市的界限,商店遍布全城,皇城正南門南去的大道叫御街,兩旁準許商人交易,相國寺前門到新宋門有魚市、肉市、漆鋪等。東京寺院、道觀、廟宇林立,廟會繁多,成為商品交換的重要市場。“東京相國寺乃瓦市地……而中庭兩廡可容萬人,凡商旅交易皆萃其中,方趨京師以貨物求售轉售他物者,必由于此”《東京夢華錄》記載不僅有娛樂活動,而且進行各種商業活動。這些都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同時提高了城市的經濟、文化地位。
目前河南省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認識不到位。一些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在當前城鎮化發展和現代化建設過程中,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壞。當前威脅名城、鎮發展的最大殺手就是拆遷“,毫不夸張地說,現在每一分鐘,都有一大片歷史文化遺產被推土機無情地鏟去。而每一個城市的歷史特征都是千百年來的人文創造才形成的。”。在對歷史文化名城(鎮)的拆遷中,一方面定位不準確進行商業開發從而導致發生破壞文化現象。因此我們堅決杜絕以保護的名義進行開發,歷史文化名城的發展是絕對的,世代傳承到如今很大程度上是在原有基礎上的開發,強調度的問題在歷史文化名城的開發中顯得至關重要。另一方面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嚴重滯后。一些歷史文化名鎮(村)由于資金有限,雖然編制進了保護規劃,但保護力度不夠,缺乏具體的保護措施和方法。其次是歷史文化名城(村)的歷史環境亟待改善。
全國的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多數集中在中西部和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后。一些傳統建筑年久失修,隨時都有倒塌的可能,為保存其完整性帶來了困難。再次旅游開發性破壞時有發生。一些歷史文化名城(鎮)在旅游開發過程中,過分強調商業利益而對其原有的歷史建筑和環境進行改變,嚴重破壞了其歷史原貌。針對以上這些情況,在保護歷史文化名城(鎮)上設立立法,國際組織制定了有關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公約和章程,如《雅典憲章》、《威尼斯憲章》、《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華盛頓憲章》。《威尼斯憲章》提出“:世世代代人民的歷史文物建筑,包括從過去年月傳下來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傳統的活的見證。……大家承認,為子孫后代而妥善地保護它們是我們的共同責任。我們必須一點不走樣地把它們的全部信息傳下去”(5)
針對以上問題,采取以下措施保護河南省的歷史文化名城:首先是立法保護2005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河南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從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立法的頒布給日常的保護工作提供可參考的借鑒,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惟有此才能夠讓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落到實處。立法頒布之前很多時候以行政管理代替立法的實施,造成管理上的混亂,同時對歷史文化名城的建設缺乏必要的監督。河南省頒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草案實際上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進步。其次是專項資金的利用和專業技術人才的保護,兩者是開展保護工作的物質基礎和保障。政府撥款專項資金給歷史文化名城的開發和保護工作,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的對文化名城進行修繕,因此保障資金的發放到位和充分利用是至關重要的,同時專業技術人員的任用盡量做到人盡其才,真正發揮技術人員的專業所長。再次是開發利用河南歷史文化名城(村、鎮),現今通常的做法就是將名城發掘成為旅游景點,吸引游客前來參觀,這種做法不僅宣傳了文化名城(村、鎮),而且也增加了當地和周邊地區的經濟收入。歷史文化名城是人類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開發也是為了保護和利用它,如何利用就成為一個值得關注的課題,可以吸收周莊的經驗,例如開發沈萬三文化,讓觀光的游客知道了解它,擴大對其的宣傳力度。河南可以開發某名城(鎮)的特色文化旅游,充分開發和利用文化資源。總之歷史文化名城(鎮)是人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部分,又和旅游業的發展密不可分。在今后的河南省文化建設工作中能夠做到開發有度,保護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