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水產養殖論文
本文作者:楊志桂 單位: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畜牧水產局
水產養殖不安全因素
目前,我國水產養殖業養殖品種的不斷擴大,地區間苗種、親魚運輸日益頻繁,并不時從國外引進一些新的養殖對象,給區域性魚病,甚至國外的魚病向各地傳播、蔓延制造了條件,水生動物疫情形勢十分嚴峻。我國水產動物的病蟲害防治大多是借用人藥、獸藥,藥物種類較多,用藥范圍較廣。這些藥物是導致水產品出現藥物殘留的主要原因。由于水產的特殊性,水產養殖和水產品管理應有水產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但在許多地方這方面工作大都由畜牧所代管,無法行使其應盡職能,而漁業行業組織和漁業技術推廣部門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造成疾病有機可乘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質量下降。
對策及建議
選擇優質水源,抓好良種場、養殖場、飼料場的標準化生產,建立養殖生產基地。堅持以養殖戶為主體,普及健康養殖相關技術,提高技術水平和生產意識,通過為養殖戶提供規劃設計、苗種供應、魚病防治、養殖技術指導,建立生產有記錄,銷售有去向,杜絕違禁藥物的使用,由以往“重生產,輕管理,粗放養殖”向“規范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養殖”轉變。養殖生產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根據本地區漁業資源自然承載力,按品種、池塘的生產條件、資金、技術及市場需求等因地制宜,確定合理的放養模式與密度,對池塘適時“輪休”或“休養”的方法,改善池塘養殖生態環境,控制病原體。
高度重視飼料生產和經營的監督與管理,建立健全飼料質量監測體系,質監部門要定期對轄區內生產和銷售的飼料及添加劑進行嚴格抽查,并不定期開展突擊檢查行動,加強對養殖戶飼料安全和食品安全意識的教育。工作重點應從對營養指標監控為主轉向以飼料安全監控為主,促進飼料安全工作的開展。飼料要求質優、營養均衡,粒徑適口,鮮活餌料新鮮并且不帶病原體,不應對水體造成污染,鼓勵使用安全不發霉變質飼料,禁止在飼料中加入抗菌藥物、激素、增重劑等。
在養殖過程中,從藥物、病源、環境、水產動物本身和人類健康等方面,選用的藥物需符合《動物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量》、《養殖生產禁止使用藥物》等標準,應是獸藥典中所列品種,盡可能選用中藥,或選用已經臨床試驗、安全性好、品質保證、殘留量少、殘留時間短的藥物,從而提高水產養殖動物病害的防治效果及水產品品質。在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中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由水產技術人員開展水生動物疫情測報預報,負責對疫情的普查、收集、上報,強化對突發疫病的快速反應能力,一旦發現疫情,迅速組織人員現場進行診斷、分析、快速處理,達到預防和控制重大魚病的發生。
水產苗種引進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法》,水產苗種生產應依據農業部《水產種苗管理辦法》、《水產原良種生產管理規定》進行生產經營。水產種苗生產企業必須持《種苗生產許可證》生產,對出場種苗必須出具管理部門的檢疫合格證。實現從“飼養到餐桌”全程監控,一旦發現安全問題,自下而上進行追溯,直至追查出不安全食品及違法紀的從業者和生產者,實行產品召回,并將案件曝光。
總之,水產養殖安全是確保綠色水產品的一個重要途徑,它不僅關系到水產養殖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更重要的是它還關系到消費者的健康,只有在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和參與下,水產養殖安全才能得到有效實施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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