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債務結構論文
一、研究假設及研究設計
(一)變量界定
首先,從總體上考慮負債融資水平對企業投資的影響,用賬面資產負債率(TD)來表示;其次根據時間長短可以劃分為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即債務的期限結構。用長期負債率(LD)和短期負債率(SD)來衡量;最后,根據債務的融資渠道不同,只考慮銀行借款和商業信用對投資的影響。采用銀行借款比率(BD)及商業信用比率(CD)來衡量。本文設置了以下控制變量:(1)企業規模(SIZE),用企業年末總資產的自然對數來衡量;(2)企業成長性(GR),用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表示;(3)現金流比率(CASH),這是衡量中小企業融資約束對企業投資影響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模型建立與研究假設
1.模型的構建
本研究分別從負債水平、期限結構和類型結構三個角度來研究債務結構與企業投資的關系,因此構建了三個模型。模型1檢驗企業總體負債水平與企業投資行為的關系;模型2檢驗負債期限結構與企業投資行為的關系;模型3檢驗負債類型結構與企業投資行為的關系。
2.假設的提出
(1)根據代理成本理論,負債融資可以抑制股東—管理者的沖突,防止過度投資行為。因此我們假設1:負債比例越高,企業的投資規模越小,即負債水平與企業投資負相關。(2)擁有長期負債的企業大多是經營業績良好,成長能力強的企業,根據生命周期理論特征,并結合我國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企業一般會擴大再投資,因此,提出假設2:短期負債與企業投資存在負相關關系,長期負債與企業投資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或不顯著。(3)前面的實證分析表明,商業銀行和銀行借款對投資的影響結果參差不齊。因此,提出假設3:商業信用與投資行為的相關程度和銀行借款與投資行為之間的相關程度存在顯著差異。
二、實證檢驗結果及分析
本文在數據處理時應用統計分析軟件SPSS19.0,采用多元線性回歸的分析方法,對債務結構與企業投資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檢驗,并根據前面構建的三個模型分別對回歸結果進行了分析。首先,負債水平與企業投資行為關系不顯著,與本文的研究假設不一致,這是由于中小企業市場具有規模小、可抵押資產少、市場風險大、收益不確定但又極具成長性等特殊性,企業投資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還受市場環境穩定性、投資者風險態度等宏觀因素影響。其次,長期負債率與企業投資成顯著正相關,與假設一致;短期負債率與企業投資負相關,與假設不一致。這可能與我國中小企業整體負債水平不高有關,另外我國資本市場的不成熟導致只有少數規模大、成長性好的企業能夠跨越這一門檻獲得長期債務資金。最后,企業規模、企業成長性均與投資-資本存量顯著正相關,銀行借款與企業投資存在顯著正相關關系,并且銀行存款對企業投資的影響度遠遠大于商業信用;商業信用與企業投資非顯著的正相關。實證結論與本文研究假設存在差異,可能的原因是銀行貸款速度比較快,利率偏低,但相對于大企業,中小企業得到銀行貸款的幾率小得多。
三、研究結論及建議
(一)研究結論
本文以中國中小企業2007年至2009年的數據為樣本對債務結構與企業投資行為的相關關系進行了實證分析。研究結論如下:(1)總體上企業負債比例與企業投資行為關系不顯著;(2)在控制了企業規模、企業成長機會和現金流比率后,發現債務期限中,長期負債與企業投資行為呈顯著正相關關系,短期負債與企業投資相關不顯著;(3)不同來源的負債對投資行為的作用不同:總體樣本的實證檢驗中,銀行借款表現為與投資決策顯著正相關,并且對投資的影響度要大于商業信用。但商業信用與投資行為相關關系不顯著;(4)企業規模和企業成長機會與企業投資顯著正相關。
(二)政策建議
通過以上的研究可以發現,由于中小企業發展尚不成熟,資本市場環境存在很多不穩定因素,中小企業出現了負債融資的結構性失衡,短期負債比率與長期負債比率嚴重失調;銀行借款和商業信用都與企業投資正相關,但商業信用尚未在中小企業市場引起足夠的重視。因此,提出以下建議:
1.優化中小企業負債融資結構,鼓勵長期借貸行為我國中小企業受市場環境影響大,抗風險能力弱。銀行出于風險控制的需要,大多發放短期貸款。這種期限結構的不平衡導致短期債務對長期債務的替代,會使得融資成本提高,長期資金必然依賴股權融資。長期債務的存在不僅有利于減輕短期債務到期構成的償債壓力對生產經營的不良影響,也有助于企業進行長遠的規劃,擴大了中小企業發展的空間。
2.凈化商業信用環境,充分發揮商業信用的融資潛力由于缺乏完善的商業信用體系與商業信用環境,企業與供應商之間存在利益沖突。我國企業間的逾期應收賬款長期居高不下。所以,要減少股東對供應商這個債權人利益的侵害,必須建立完善的商業信用體系和償債保障機制。這就需要健全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化政府管理措施,以有效抑制企業之間惡意拖欠商業信用負債的行為。
3.健全和完善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組織體系從研究來看,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瓶頸是融資難的問題,中小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極不相稱。政府應鼓勵金融機構放寬貸款條件,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滿足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需求,不斷促進中小企業持續、穩定、良好的發展。
本文作者:朱微玲、丁超 單位:湘潭大學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