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藝術設計在商品中形成的“附加值”
1.商品包裝,主要包括商品的商標、logo、外包裝等視覺識別系統,視覺識別系統有良好的傳播力和感染力,商品的包裝不但可以起到美化作用,還起到了加深印象的作用。“買櫝還珠”的故事大家都聽說過,筆者認為與其說是買珠人(消費者)的愚笨,不如說是賣珠人(制造者)的智慧。換句話說,就是包裝及其設計者的成功。現代社會,商品的同質化越來越嚴重。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要想實現商品的價值,就必須要有獨特的個性,藝術設計的作用顯得尤為重要。例如運動品牌耐克,其標志可以讓人迅速辨識,形成無形的品牌價值。
2.文化內涵,現在已經不再是只注重商品物質屬性的時代了,在現代消費觀念里面,人們越來越重視商品的文化內涵。越來越多的商品體現了一種觀念、一種哲學、一種精神,繼而物化或人格化于物品與勞務之中,并隨著商品的交換而讓渡給消費者,以證實自己的價值存在。藝術設計是將這種觀念、哲學、精神物化的重要手段,藝術設計可以從商品的實用性出發,在不破壞實用性的基礎上對商品進行人性化的處理。藝術設計逐漸顯示出一種設計是為人而非商品或金錢的人文精神,美國設計師普羅斯說過:“人們總以為設計有三維:美學、技術和經濟,然而更重要是第四維:人性。”
二、大眾在消費時受到“附加值”的影響分析
好的藝術設計除了解決設計中的基本問題以外,還要著重研究消費者的心理,這樣才能在同類商品中脫穎而出。人們為了某種需求而產生消費行為,所以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首先看中的當然它的實用價值,然而同類商品的屬性和服務各不相同,所以消費者要對商品進行比較選擇。但不是所有的需求都會產生消費行為,當需求需要滿足時,往往以愿望的形式被人體驗到,當遇到可以滿足需求的商品時,人們便產生了消費的欲望,在對商品進行比較選擇時,外在的視覺體驗通常是商品給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它是通往消費者與商品之間的一座橋梁。針對不同的受眾群體加入不同的設計元素,抓住消費者的偏好心理,減少消費者與產品的距離感。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把人的需求劃分為五個層次: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歸屬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現實的需求。另外兩種需求:求知需求和審美需求。這兩者未被列入他的需求層次排列中,他認為這二者應居于尊重需求與自我實現需求之間。人類的情感是復雜的,在商品消費時就需要消費者來權衡這些需求的比重,并且要在自己的消費能力范圍之內。
一方面消費是為了商品的實用價值,另外一方面也要借此表現自己的審美水平、鑒賞能力。商品中獨特的藝術設計方式可能會讓人更加喜歡這款產品,甚至口口相傳;而約定俗成的方式則會讓人厭煩,“恨屋及烏”到討厭這款產品。這就是商品在市場上可能遭遇的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例如,iphone5s剛剛上市便被搶購一空,特別是顏色區別于以往蘋果手機的金色版。手機的作用首先是打電話、發信息等功能,可是基本上每部手機都具備這些功能,iphone5s的熱賣可以讓我們看到,人們對商品的需求除了基本功能外,更多的是想表現自己的與眾不同。
這時藝術設計的作用充分顯現出來,不論從iphone5s的外觀造型、顏色體系還是簡潔的界面,都體現了藝術設計可以讓產品具有獨特的個性從而區別于其他產品的作用,從而影響了消費者的心理,滿足消費者的審美需求。上文中我們提到了“產品的一半是文化”這句話,筆者認為在現代市場經濟下,有很多商品中的“文化”比重甚至超過了一半。這就需要設計師提高自己的文化涵養,豐富自己的知識結構,在商品的設計上更加注重“文化”的運用。商品流通是意義和快感的傳播,讓消費者來體會設計者的設計方法和理念,從而產生文化上的認同和思想上的共鳴,只有這樣消費者才能更愿意對此類商品進行消費。
三、結束語
藝術設計在一定的社會經濟體系中,可以反映人們的生活質量和消費水平。我們的日常生活已經離不開藝術設計,它作為商品的“附加值”既不能過分追求,又不能沒有。藝術設計不僅要與市場的要求相符,還要與消費者的心理取向一致。
作者:辛鑫 單位:湖北美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