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水利設施論文
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是農村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農村經濟社會有著重要的基礎性作用。但農村小型水利工程規模小、數量大、涉及面廣,所處條件差異大,建設和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當前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許多問題,已不能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應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1.工程項目立項審批中存在的問題
農村小型水利工程一般投資在10萬-50萬元之間,少數超過50萬元。所以這些工程都是由縣上報批,國家補助建設,立項很少組織可行性論證。工程建設常常不合理或不規范。能建的批,不能建的也批,甚至有的工程只是變更名字幾次立項國家補助,但有的確急需解決,卻遲遲不能批準。造成重復投資或無效投資。
2.設計中存在的問題
2.1設計人員資質較低
農村小型水利工程設計工作多由縣級相關單位負責,基層水利人員由于資質水平較低,人員的技術水平有待提高。縣級的設計單位,技術投資很少,資料缺乏。知識、技術更新緩慢,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得不到應用。
2.2職能復雜但不具備資質國家規定:設計單位接其資質等級及業務范圍承擔勘測設計任務。基層水利部門管理范圍窄、級別低、直接面向農村,其職能不單純是技術服務的內容,兼有設計、監理、施工、政府監督等多種職能,但一般不具備相應資質。
2.3設計不規范
基層水利技術人員由于缺乏足夠的建筑學知識和藝術訓練,往往只注重功能的需求而甚少涉及藝術和美觀的需要,使得水利建筑給人們的印象大部分是粗老笨重。
2.4設計市場混亂
國家規定工程設計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這在大、中型上程建設中執行的較好。但在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中執行的比較差。以縣級為例,目前小型水利工程設計出自于多家,水利部門、農業綜合開發部門、計劃部門、移民部門。就水利部門而言,能設計的單位設計,不能設計的單位也設計。甚至有些施工單位為了承攬施工也搞設計。導致有些工程的設計方案不盡合理,造成了投資的浪費,有的甚至壽命不長,運行不了幾年就報廢。造成廠年年有新修,年年有報廢的現象。
2.5工程概預算編制水平低
工程概預算編制多為無概預算編制資格的人員所編,程序化水平較差,與工程的實際造價有一定的差距。有些甚至是按行政領導的旨意編制,失去了工程造價的客觀性、嚴謹性。
3.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施工隊伍的選擇存在一定的問題。工程施工不進行招標,議標,基本上是由某些人或項目村組確定施工人。更談不上有施工資質,都是臨時拼湊。造成有能力千的干不上,無能力干的能干上的現象。施工人員技能差,工程質量難以保證。工程施工無監理。政府質量監督也很少。沒有建立起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也沒有行之有效的質量監控措施,有的甚至從思想意識上就根本沒有這根弦,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也就在所難免了。
對小型工程施工質量的監控多停留在目測上,憑直觀印象下結論,很少有先進的監測設備、儀器,更缺乏監測人才,在實施質量監控活動時沒有強有力的說服力。
4.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大多數受益為鄉(鎮)、村、組。工程建成后由他們自行管理。管理經驗少,特別是運行管理人員多為村民,業務知識貧乏,無一整套的科學管理辦法。縣級管理部門,重建輕管,缺乏對工程管理的指導,對工程效益的發揮程度不做跟蹤調查,造成其不能良性運行,隔幾年就毀壞,又向上級申請項目投資。
5.改進措施及建議
5.1工程項目立項審批
小型水利工程也要參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審批程序進行。按照切實可行的原則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審批部門要組織3名-5名專家或技術人員進行論證。形成書面報告備案,參加人員簽名并負責。對申報的非專業設計單位的設計文件概不予審批。
5.2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機構
水利工程重建輕管的問題已經存在多年,產生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水利部門多年來一直是建設者角色,工程處數多、面廣、受益范圍小,難于管理。水利工程大多屬于公共設施,工程效益主要是社會效益和公共效益,公益性很強。水利工程的公益性決定了工程的建設需要公共的投入,需要代表公共的機構或受公共機構委托的組織去管理。作為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應起主導作用,不管是哪一類水利工程,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都不能或缺。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方案,做好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各項工作。必須改變當前水利工程管理經費缺乏、人員缺乏、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癱瘓局面。
5.3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方案
掌握水利工程基本情況是搞好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的基礎。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足夠的力量扎實搞好全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調查工作,對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進行詳細的登記造冊,對調查資料進行統汁、分析、研究,對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現狀作出評估,制定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方案,指導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要盡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水利程產權制度,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充分發揮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使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基礎設施之一。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的建設、使用、管理、維護,理應有一個明確的責任主體。凡屬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應由政府部門加受益群體進行管理,以發揮其應有的社會效益;凡屬盈利性小型水利工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堅持因地制宜,一庫一策,一塘一法,不能搞一刀切。各工程均應配備管理員,由縣級水行政部門根據效益和補助標準統一發放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