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型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現狀及問題
(一)中小型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
1.固定資產管理現狀。一部分企業采取了制度管理方式,制度清晰明確,但缺少實物操作的規范和落實。如缺失定期與不定期的盤查、合理與必要的檢修和維護,發現缺失和閑置的資產未及時上報處理。這些都給固定資產的管理帶來了隱患,企業不能及時掌握固定資產的狀況,也不能達到固定資產的優化配置。
2.流動資產管理管理現狀。中小企業流動資產管理是企業經營的重中之重。既然是流動資產,企業就應該從流動的角度來衡量資產的有效性。比如對流動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缺乏完善的制度和科學的決策機制,常常用短期資金投向長期項目,使資金回籠緩慢,造成資金鏈斷裂;存貨沒有合理的定額儲備,往往造成積壓或短缺;對應收帳款方面缺乏對客戶的信用等級管理,造成壞帳和呆帳,直接影響企業的效益。
3.無形資產管理現狀。有些中小企業管理者認為只有專利、商標、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才是無形資產。前幾項企業沒有,不必管理,而后者土地使用權就是在用的,更沒必要管理,所以到現在中小企業中對無形資產管理皆是空白。然而隨著科技的進步,經濟的發展,現在企業中的無形資產的內涵和外延也隨之有了變化,而包括經濟、技術、法律、人力資源諸多方面,涉及到企業內外綜合的全面管理。因而企業加強無形資產的管理,也是企業生存之本,競爭之源。
(二)中小型國有企業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1.缺乏認識,放松管理。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一部分企業領導沒有真正認識到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一些中小型企業,領導的工作重心側重于經營上,放松了國有資產的管理,對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標認識不夠,片面理解為僅僅是要看住資產、堵住漏洞、管住人事、不讓流失就是最大的目標,而對于國有資本如何增值卻很少問及,更談不上發展戰略、資源配置。
2.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一是企業資產管理混亂,存在制度不完善或制度執行不嚴和不規范的情況。國有資產的購置、處置、出售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請主管部門審批,使國有資產的產權變動脫離國家監督,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二是資產運營質量不高,流動資產不流動,存貨積壓,應收賬款比重過大,資金周轉緩慢,以至企業經營運轉缺乏保障,造成資產閑置。三是財務管理不規范,會計核算不準確,沒有建立和完善申請采購制度、盤點清查制度、處置制度,導致國有資產帳實不符、閑置、廢棄等現象時有發生,把累計折舊作為調整利潤的杠桿,降低了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
3.內審制度缺失,監督力度不夠。內審制度在中小企業中還未建立健全,使資產管理監督缺失,企業對所有資產也未能做到清楚明白。外部監督力度也有待于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往往依據企業報告的財務報表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這雖能反映資產的價值狀況,但不能及時發現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無法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一)加強各項資產管理,實現最大效能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的定義明確了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那對于資產管理就不能僅僅停留在看住資產,防止其丟失、損壞、流失的工作上。而是要根據生產經營的需用,加強對各項資產的管理,實現其保值增值。國有企業要嚴格規范資產管理的購買審批、日常維修、出租抵押、報廢處置等相關制度。包括:首先,對流動資產的管理主要是盤活流動資產存量,合理增強其流動性,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既要保證企業經營的需要,又不能因安排過量而浪費。企業應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盤點、抽樣等方法檢查賬、賬相符,賬物相符并嚴格控制流動資產的領用及消耗。其次,固定資產管理要做好在用、閑置資產的登記管理工作,做到帳實相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方式,對其進行核實,摸清家底。對在用固定資產應制定資產保養維修計劃,不斷提高在用資產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對閑置、積壓的資產應采取合理的調劑制度,或出租出售,使這些資產變現或增值,充分發揮其效用。再次,國有企業應加強對品牌、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不斷打造和培育主業品牌建設,維護和提升企業品牌的認可度。
(二)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并落實
中小型企業應該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企業自身情況,制訂適合本單位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并貫徹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1.資產管理制度應貫穿于資產的各個階段
(1)建立健全資產采購階段的管理制度。企業應建立資產采購審批制度,合理安排采購計劃。現階段科學技術不斷進步,社會日新月異,企業資產無論是長期資產還是流動資產,在選用與采購要綜合考慮企業長遠的發展,能夠跟上技術的進步,以免造成存貨積壓,機器設備落后,嚴重影響企業經營運轉。(2)建立健全資產使用階段的管理制度。企業購入的資產投入使用后,往往是“三天新鮮”,在以后的使用中沒有嚴格的檢查、維護、修理等相關制度,只要能用就不停止,致使資產使用壽命縮短,提前報廢,或是能用就用,造成安全隱患。企業應建立健全資產的檢查、維護制度,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的方法對資產進行盤點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發揮資產使用的最大效能。(3)建立健全資產處置階段的管理制度。對于閑置和報廢的資產處置,企業應建立資產處置的審批制度,制訂資產處置的操作細則以及財務審核制度。嚴把資產“出口”關,最大限度的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2.強化和完善資產管理中的財務制度
(1)強化資產管理中的財務制度,使之對資產管理更加有效,現代的財務不單單只是對資產量化的記錄,而是對資產經營運轉及產生的收益的管理。流動資產的周轉率、固定資產的收益性、無形資產的價值,這些指標準確及時的來源都離不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2)完善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對資產進行時時跟蹤管理,對經營中出現資產盈余與損失及時處理,保證帳、卡、物一致,及時發現資產運營中的問題,提高資產利用效果,合理調配,發揮效用。(3)嚴格按照財務制度正確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合理有計劃的計提折舊是更新固定資產,保障企業長遠發展的必要條件,因此企業應制訂合理規范的資產折舊制度,避免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將其作為調整各期費用的杠桿,從而來調節利潤,影響企業長期發展。
(三)資產管理應領導重視,全員參與
企業管理者應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綜合管理水平,增強長遠意識和責任意識,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明確職責,積極規范和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杜絕資產管理中的違法違紀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企業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努力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同時,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也是財務工作人員和每位員工的責任。加強學習、了解國有資產管理法律、規章制度,落實國有資產管理的措施和辦法,全面提高思想認識、政策水平、技術水平和業務素質,增強職業道德,不斷提高國有資產管理水平。使國有資產管理真正做到: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權責結合、責任到人。這是做好資產管理的基礎。健全的資產管理制度有利于明確人員職責、權限,以良好的秩序保證資產管理的科學合理性,不斷實現資產管理的優化配置,合理利用。
(四)完善企業內部審計制度,加大外部審計的力度
中小型國有企業應根據單位經營和發展情況,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審計人員,對國有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審計,及時掌握國有資產變動情況,發現企業閑置資產,不良資產,消除國有資產在運行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積極開展外部審計,增強社會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同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核算和監督管理工作,要建立科學完善的監管制度,堵住國有資產流失漏洞,真正達到資產保值與增值,從而提高企業的效益。
作者:李軍芳 單位:北京市延慶縣商貿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