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社科相關
摘 要:美國民權運動在美國歷史上堪與獨立戰爭、內戰等具有重大意義的事件相提并論。它的成就大多是在第一階段即1955—1965年期間取得的。在該階段,活躍著五大主要的民權組織。盡管它們在具體的策略方面存有分歧,但是由于它們在運動的根本目標上是一致的,這就使得它們能夠結成一個松散的聯盟。在民權抗議行動中,它們既相互競爭,又積極合作。通過合作,它們能夠在單個民權組織力不從心的較大抗議行動中形成合力并取得勝利。而競爭刺激了更多的民權抗議行動。此外,民權組織的領導人們還不時利用民權運動內部的這種競爭來脅迫當局和白人社會對黑人組織的變革要求作出積極的回應,這是正常情況下所不可能的。總之,合作是民權運動存在和壯大的基礎和保證,競爭是民權運動不斷發展的主要動力。合作與競爭并存是1955—1965年期間民權運動內部關系的顯著特征。
關鍵詞:美國歷史;民權運動;民權組織;合作與競爭
美國五六十年代民權運動算得上是人類爭取擺脫暴政、重申人的尊嚴的至高無上的努力之一 。長期以來,有關這場運動的研究,一直是美國學術界的熱門課題。大體上看,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中期,其主要著眼點在于具有全國性影響的領袖人物及全國性民權組織。七十年代中期以后,一批新的研究者試圖重新規劃民權運動史研究。他們突破把民權運動僅僅理解為“在著名領導人組織下爭取全國性民權立法的抗議行動”這一觀念,從而逐漸把研究的重點轉向了基層組織和普通民眾 。九十年代以來,研究者們開始探索一種綜合性模式,試圖把地方的和全國性的以及社會和政治等各種因素有效地結合起來。他們認為,“只有突出全國性機構和地方活動分子、溫和派與激進派、白人和黑人、男子與婦女間斗爭的各種因素,才能比較充分地描述民權運動的全貌。” 盡管如此,對于民權運動的研究,尚有許多領域有待進一步的探討,例如,民權運動的內部斗爭,婦女在民權運動中的重大作用,等等。尤其是民權運動內部斗爭方面的研究,在整個民權運動史研究中一直是個弱項。 甚至在該領域至今尚無系統的專門著作問世。這不能不說是民權運動史研究的一大缺憾。實際上,要想深化對美國民權運動的認識,了解它何以在六十年代得以如此蓬蓬勃勃地展開并取得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對于當時的民權組織及民權運動內部關系加以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有鑒于此,本文擬在前人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嘗試對1955--1965年期間的美國民權運動內部關系作一較為系統全面的探討。
一、
人們通常認為,1955--1965年期間的美國民權運動主要是由五大民權組織組成,即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大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種族平等大會、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和全國城市聯盟。
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基本上是一個黑人上層知識分子和上中產階層的白人自由主義者的聯合組織,在五大民權組織中歷史最悠久,規模也最大。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要求取消一切人為的種族隔離,主張黑人應享有充分的民主權利及在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平等地位。 實際上,后來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斗爭目標主要是集中在為爭取黑人選舉權和取消公立學校種族隔離這兩個方面。它主張通過漸進和合法的手段來達到其目標。具體地說,主要是通過法院訴訟和院外游說來為黑人贏得與白人同等的權利。為此,它保持一支律師班子和院外活動班子,并讓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分會的主要工作便是為它們摹集經費。六十年代期間,它也部分地接受和運用非暴力直接行動策略。
全國城市聯盟實際上主要是一個給從農村到城市特別是北方城市的黑人進行培訓和職業介紹的團體。它旨在通過與公司、基金會和富有同情心的政府官員的合作,改善城市里黑人特別是南方黑人移民的經濟狀況,提供住房和教育培訓方面的幫助。 與企業集團進行談判是它的拿手好戲,也是它的優勢所在。
大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是在六十年代初風靡全國的靜坐運動浪潮中誕生的一個黑人大學生自治組織,其成員大多是參加靜坐運動的青年學生。他們具有驚人的熱忱和勇氣,是名副其實的民權運動精銳突擊隊。大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被公認為是民權運動中最為激進的一個民權組織。它旨在“消除一切形式的種族歧視,致力于建立救贖社區(redemptive community) 。在關于其宗旨的聲明中,它指出,“我們認為,非暴力行動的哲學和宗教理想是我們建立目標的思想基礎,是我們信念的先決條件,是我們行動的規范”。 實際上,它自成立起便致力于動員和發動南部當地的黑人,以強行改變南方的現狀。
大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這個在二戰期間由一批和平主義者們發起成立的民權組織反對一切形式的種族歧視,主張種族平等。它宣稱,“種族平等大會只有一個敵人:種族歧視,只有一個任務:反對種族歧視。” 種族平等大會在其宗旨中開宗明義地指出,它將奉行非暴力直接行動策略。實際上,種族平等大會是最早倡導和實踐非暴力直接行動斗爭策略的。按照著名的民權運動研究專家奧古斯特 邁耶的說法,“在民權領域發展和籌劃直接行動策略和非暴力直接行動哲學的真正功勞應當歸于種族平等大會。”
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可謂是民權運動中主張和實踐直接行動斗爭策略的三大民權組織里最小心、最審慎和最“保守”的。 它是在五十年代中期黑人斗爭逐步走向高潮時產生的,是第一個由南方黑人自己領導的民權組織,也是當時民權組織中最有影響的一支力量。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的 “基本目標是爭取完全的公民權利和美國黑人在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平等與混合”。 它的理想是要培育和建立“基督共和國,使種族間人人皆兄弟的夢想成為現實”。 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主張采用非暴力群眾性直接行動來實現上述目標,認為,“美國種族問題這一難題通過成千上萬信奉非暴力哲學的人的行動能最快最好地得到解決。” 它尤為擅長籌劃和發動一些較為重大的民權行動。
可見,盡管這些民權組織在具體的斗爭策略和斗爭方法上存有差別,但它們的奮斗目標卻是共同的,那就是反對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要求種族平等和種族混合。具體地說,它們不僅要求黑人享有自由地進入公共場所的權利,而且在受教育、就業機會以及行使選舉等憲法賦予的權利方面均應與白人一視同仁。民權運動目標的多樣性和復雜性,“需要許多人做大量的工作。”正如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的羅伊 威爾金斯曾指出的那樣,“我們應該攜手并肩,一起來推進我們共同的事業”。 而“五大民權組織同時并舉,齊頭并進,以不同的斗爭方式,朝著同一個目標大踏步邁進。” 也正是這一階段民權運動的顯著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