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會計審計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和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等規定,我國公立醫院已在1999年開始執行《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雖然本制度只對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療機構實行,但對于機構龐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好,具有一定規模的職業院校附屬醫院(以下簡稱附院),亦應從其規定。以適應分行業分類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需要,滿足財政,衛生管理部門的管理要求。
一、附屬醫院目前會計核算現狀
附屬醫院作為職業院校的一個組成部分,其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上都還沿襲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在賬務管理、會計核算、對外報表等都還由院校財務處(科)或總務、后勤處統一核算上報,附屬醫院大多數只是單位基層會計或一個報賬單位。
有的附院雖然實行會計的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或者由院校核撥人頭辦公經費及工資,其余費用由附院自行解決,在會計核算上相對獨立;有的實行內部委派制,由院校委派會計對附院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由于家族式的管理,委派會計實際成了附院的記賬員。其而會計處理仍存留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痕跡,會計模式還是事業單位的那一套做法。
以上各種會計行為均以院校的財務管理為范本,以事業會計核算的科目和程序為依據進行日常會計核算,沒有脫離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方法和運行模式。有的附院甚至以交納一定承包費給院校后,其整個會計核算便以流水賬形式進行處理,剝離院校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而各行其事。表現在對外不進行報表報送,對內分配則由附院自行處理,這種會計操作方法會使附院在國有資產管理上,無一年一度的財產清查,無分門別類的賬薄登記和管理,無會計檔案資料可管可查,長期以往家底不明、財產不清,財務混亂,內部控制失控,其整個會計做法游離于事業單位會計和醫院會計核算之外,有悖于會計法規,會計準則的規范和要求。
二、醫院會計核算與院校單位會計核算之比較
醫院和院校均屬事業單位,1999年以前會計核算亦相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改變不同行業的會計核算體系,完善醫院財務管理,國家于1999年1月1日頒布實施了《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根據主體、客體、內容的不同,醫院與院校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也相應按各自的主體、客體之不同,而使用不同的會計科目進行不同的會計賬務處理和核算。現例舉幾例醫院與院校經濟業務在會計分錄上的差異進行比較,示以說明。
(一)服務主體不同,會計核算各異
醫院服務主體是就醫者,其主要收入是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在醫療收入中又分門診和住院收入,而院校服務對象是學生,主要收入是學費、書費、雜費收入。二者會計分錄為:醫院:借:銀行存款或應收醫療款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貸:醫療收入藥品收入院校: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財政專戶款(實行收支兩條線)(或事業收入)
(二)材料采購的不同,會計核算各異
醫院對材料采購主要是藥品(西藥、中,草藥)輔助材料,低值易耗品(膠布、繃帶、棉紗)等,院校的材料主要是:教材、書籍、作業本、辦公用品等,其會計分錄為:醫院:借:藥品(庫房)庫存物品等貸:銀行存款(或長期應付款)院校:借:材料(或直接列事業支出)貸:銀行存款在醫院藥品采購中,有售價成本和實際成本之分,要求核算采購成本時,對其差額以“藥品進銷差價”反映,并在月末進行結轉,而院校在材料領取中,只列支出,不計成本。
(三)固定資產折舊提取方法不同,會計核算各異
醫院在固定資產使用上,除對外購入還可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醫院對其固定資產折舊提取允許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提取專用基金———修購基金;院校對固定資產只在年末時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的提取維修費和設備購置費。其分錄為:醫院:借:醫療支出藥品支出貸:專用基金———修購基金院校:借:事業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維修費———其他資本性支出———設備購置費貸: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四)各類支出的歸集分配不同,會計核算存在差異
醫院對各類支出分得很細,在直接支出中如: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在加工材料等,對不能直接記入某支出的先歸集在管理費用上,如:(水、電、暖氣等費用),在月末進行分配后計入各類支出之中。其分錄為:醫院:借:管理費用———水、電、暖氣等貸:有關科目(歸集)借:醫療支出———業務費藥品支出———業務費在加工材料———制劑生產(分配)貸:管理費用院校對發生各種支出均列在事業支出和經營支出,用明細賬區分不同的支出。而醫院要進行成本核算,要分配管理費用由誰承擔的問題,事業單位不需要進行成本核算,不必設置管理費用之類科目進行分配。
(五)醫院獨有的應繳超收款的繳納
應繳超收款是指醫院藥品收入超過財政及衛生主管部門核定的增長比例或額度后,應上繳主管部門的藥品收入。其目的是控制藥品費用的增長,合理的調整醫院的收入結構,促進因病施治,合理用藥。
年終如果發生超過核定的藥品收入總額的超額收入時,應按規定將超額收入上繳衛生主管部門,納入財政專戶管理。
借:收支結余———應繳超收款貸:應繳超收款若主管部門返還給醫院的一定藥品超收上繳款時,應當直接增加事業基金。
借:銀行存款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綜上所述示例,由于醫院與院校在會計核算上的主體、客體內容是不盡相同的,其性質各異。若將不同的會計主體、客體、內容還硬性地合在一起,勢必會造成我們在賬務管理、會計核算、賬務分析、經濟效益考核、財務報表等方面的取向,從而制約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的改革與發展。作為職業院校和其他衛生學校的附屬醫院等,其會計核算對象和方法與事業單位不同,卻與醫院相似,同屬一個會計類型,理應當改變其原會計核算的方法,從屬于醫院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和管理,以適應財政、衛生管理體制對附屬醫院提出的管理要求。
三、附屬醫院實行醫院會計核算途徑
(一)在《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規范下,改變附院沿用的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方法,按照醫院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