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職業教育
1、獨立學院法學畢業生面臨的就業形勢
獨立學院是最近10年出現的新型辦學模式,雖然在我國出現時間不長,但發展卻相當迅速,高校法學專業一度被塑造成了需求廣大、發展前景良好的熱門專業[1]。但企業往往因為剛畢業的大學生缺乏經驗不愿招用,法學專業學生要從事公檢法類本專業的工作,又面臨著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兩大關口,因此,法學專業已經成為高失業型專業,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也就面臨一定困難。另外,名牌重點大學在人才市場上由于名片效應的影響,許多用人單位將獨立學院的畢業生排除在外,這樣就使獨立學院法學院校畢業生就業時處于不利地位。
2、影響獨立學院法學畢業生就業競爭力的因素
2.1獨立學院自身原因。
2.1.1專業設置條件不成熟。獨立學院的法學教師主要來源于從母體高校退休或委派的教師、從其他高校或單位聘請的兼職教師、專職教師三個方面。這樣的師資隊伍造成了教學工作上的不足:從母體高校退休或委派的教師,習慣性地將母體高校的教學照搬用于獨立學院,教學缺乏針對性,與獨立學院的培養目標不相適應;從其他高校或單位聘請的兼職教師,流動性較大,在滿足本單位的教學需求后才考慮到獨立學院;剛畢業的碩士研究生,盡管工作熱情很高,但缺乏教學經驗。
2.1.2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脫節。按照《中國法學專業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戰略》的要求,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基礎扎實、心理素質高和適應能力強的能夠從事與法律有關的實際工作的通用法律人才。實際情況是專業設置條件的不成熟導致了法學教學脫離實際直接影響了學生質量。獨立學院法學教育在完成課堂教學計劃之余,無法給學生提供更多更好實踐教學的機會,學校在教學過程中不重視法律方法教育及法律技能訓練而偏重理論知識,不重視對學生法律適用的理念的教育和法律適用能力的教育。。
2.2學生自身原因。
2.2.1就業觀念上。許多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時存在“求高、求穩”的心理[2]。一是職業定位偏差,法學專業畢業生很多定位在做警官、檢察官、法官、行政機關公務員、公司法務人員、律師,非專業對口的工作不予考慮,特別是不愿意到民營企業就業;二是地域定位偏差,部分畢業生寧肯“漂”在大中城市,也不愿到到基層、到中小城市到欠發達地區就業。就業目標定位高容易導致就業處于消極與被動的狀態。
2.2.2擇業能力上。部分法學畢業生能力欠缺導致就業質量不高。部分學生或是由于平時疏于基本訓練,法律實務能力差,專業知識水平脫離市場的需要,自身素質與社會期待、職業需求有一定的差異[3]。我國法學專業畢業生如果不從事全職法律人工作,畢業后的去向主要有:考公務員、考研、進入各種性質的企事業單位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但這些單位對法律專業學生不僅要求大學生懂法律、會管理、善交際,而且要求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團隊合作精神和社會適應能力,很多畢業生不具有這種復合型人才的素質。
3、加強獨立學院法學本科學生的就業指導工作對策
3.1打破就業陳舊觀念,協助學生拓展就業職業領域和空間領域。重塑社會價值取向,不斷破除官本位意識,不能僅局限于政法部門、參加司法考試,成為法官、律師和公務員。而應當將就業拓展到更加廣闊的行業。應當將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工作作為重要就業領域[4]。一是要拓展公司和企業中的和法律有關的工作崗位,可以到企業去從事法律顧問等工作;二是拓展新聞出版行業中的與法律相關的工作,可以去電視臺從事法律主持或做媒體的法制版編輯、記者等;三是進入社會治安、社會調節領域,可以到社區從事普法工作;四是鼓勵法學專業學生自主創業,獨立學院應積極發揮學生思想活躍,善于創新的特點,設立創業基金,鼓勵他們自主創業。
拓展就業空間領域。法學專業學生不能將眼光僅聚焦在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和條件較好的大中城市。引導和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就業,是黨和國家在現階段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的重大決策。法學專業畢業生是基層比較需要的專業人才,在層應該大有作為。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學生應當轉變就業觀念,“到西部區,到基層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
3.2施行全程化就業指導,全面學生提高的就業能力。全程化就業指導是指就業指導工作貫穿學生教育的全過程,而非只面向畢業生,以就業市場和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提高畢業生就業能力為主線,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為目標,是全方位、全過程、立體式的就業指導體系。[5]
從指導的范圍上看:包括大一到大四所有的在校學生;從指導的內容上看,對不同階段的學生指導的具體內容有所不同;從指導的手段上看:課堂教學、課后訓練、社會實踐鍛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結合運用;從指導內容上看:大一應著重培養學生的專業、職業意識,引導學生認識專業、樹立意識、規劃職業;大二、大三應著重引導學生通過社會實踐,鍛煉和提高個人實踐能力,是就業能力培養和提升的關鍵階段;大四時引導大學生轉變角色,適應社會。
3.3引導學生建立合理的知識結構,盡可能地增加自身的就業砝碼。結合市場對法律人才質量的要求,促進學生成才為主線,以學風建設為突破口,引導學生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此外,鑒于社會上對復合型人才的要求,我們要鼓勵學生多接觸企業管理、心理學、社會學、公共關系學、口才學等方面的書籍,多聽講座和演講,加強內容新、實用性強的知識儲備,培養學生“腦靈、筆快、口利”的能力。輔修第二專業、英語四、六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優異的學習成績,以及黨員、學生干部身份。同時,鼓勵他們在條件成熟時,考取相關的資格證書(如文秘資格證、人力資源管理師資格證、商務英語證書等),都是法學畢業生在就業中能脫穎而出的重要籌碼。努力提高自己的“硬件”和“軟件”條件都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