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證券投資論文
截止到2011年3月,我國共有各類基金748只,從可查數據來看,458只基金2010年獲得管理費總額為199.1675億元,其中客戶維護費約為30.2535億元,客戶維護費占基金收取管理費的比例為15.19%。
基金管理費率按基金凈值的一定比例計算,不同收益和風險的基金管理費率差別比較大,貨幣基金為0.33%,債券型基金為0.65%,股票型基金為1%—1.6%之間。
基金管理費逐日計算,托管人月底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自2002年證監會全面停止提取業績報酬之后,基金業績對管理費用的影響下降顯著,甚至有時出現了基金收益系數為負的怪現象。由此進行討論基金管理費用的設計和認識的看法。
從世界各國發展經驗來看,投資基金已經成為了與保險、銀行并列的三大金融支柱產業之一。目前,國內的基金管理費用都是在嚴格的管制之下,按照基金凈值的1.5%提取,不管基金是否盈利,都按照這一規定提取費用。
在這種固定費率結構下,由于高收益基金所提管理費甚至會低于低收益的基金,因此對基金管理人未能起到應有的激勵和懲罰作用,同時投資者也難以通過固定費率方案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能力進行判斷。
為此,關于固定費率制度的改革當前討論比較激烈,目前有兩種對立的觀點,一種支持當前的固定費率制度,反對浮動以提取業績報酬;另一種認為應該對固定費率進行改革,引入業績報酬,采取固定與浮動相結合的辦法。
根據可查數據,2010年36家基金公司合計創造利潤98.98億元,但同時收取了管理費達到了191.14億元,管理費收入是行業利潤的近兩倍。由此數據對比不難發現,不管基金是否盈利,都依照1.5%的比例從凈值中提取基金管理費用。
因此,無視業績好壞,基金管理人都能旱澇保收,取得穩定的收益,這種做法難以長期獲得投資人的信任。衡量基金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委托,必須部分包含投資結果的好壞,目前不顧基金業績的收費模式是不合理的。
此種現象在2008年表現的尤為突出,2008年,上證A股從歷史高位6124點一路下跌只1600多點,股民,基民損失慘重,但從基金報表中可見,僅僅在2008年上半年,各基金公司收取管理費高達188億元;銀行收取的托管費則超過32億元,加上各個基金的申購、贖回費用,各相關機構從基民處收取費用超過300億元。并且由此使得基金管理費用的收取辦法成為眾矢之的,備受爭議。
市場經濟的基本理論在于商品的價值由其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受到供求關系的影響。商品的價格由市場決定。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基金管理費用的產生卻是在行政主導下決定的,這種制度的存在,第一不能準確的表現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同時,也使得整個市場變成了一個賣方市場,投資者缺乏話語權,成為風險的最大承擔者。
固定費率的基金管理費提取辦法,割裂了投資基金和基金持有人之間的利益關系,生意的投資基金名義上是為基金持有人理財,實際上是為基金公司謀私利,哪怕基金持有人損失慘重,基金公司仍然收取巨額管理費,嚴重損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其次,固定費率的基金管理費提取辦法嚴重制約了投資基金本身的發展。固定費率是以基金規模為計提基準,這使得基金公司更加重視基金規模的做大,而不是基金理財水平的提高。不少基金公司雖然規模做大,但是卻沒有做強實力。最重要的是,由于以上兩點原因,使得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拋棄投資基金。改革辦法:在降低固定管理費率的基礎上,引入業績報酬提取方式,即固定與浮動相結合的方式。
在國外基金管理費的設計上,固定費率相當低,甚至出現虧損時不計提基金管理費,基金管理人主要依靠業績報酬來獲利。
考慮到國內基金管理人水平還有待加強的情況,可以按照基金資產凈值的某一較低的百分比為基數提取,同時每年根據基金相對于同一時期相對應的證券資產的走勢進行對比提取業績報酬。
這樣可以保證基金管理人按照所管理的基金資產凈值獲得一定的基本收入,限制基金管理人為追求高業績而忽視基金資產的文件成長,有利于控制基金資產的風險水平;另一方面,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與其基金相對應的資產證券的超額利潤掛鉤,可以激勵基金管理人去追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