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財政稅收
摘 要:目前,中國居民收入分配體系中存在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居民內部不同群體間收入差距擴大、區域間居民收入差距擴大、行業收入差距擴大等問題,這些矛盾嚴重影響了中國和諧社會建設的進程。就財政支出政策方面研究,財政在均衡城鄉公共產品供給、發展社會公共事業、規范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存在功能“缺失”。所以,今后需要進一步加強財政支出的手段,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積極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基本公務服務均等化,以達到調整優化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目標。
關鍵詞:居民收入分配;財政支出;轉移支付;畢業論文發表
引言
財政作為政府社會資源配置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應積極履行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責任。首先,財政的本質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關系。財政與工資分配、價格分配有著密切聯系,發揮財政促進居民收入合理分配的作用,是財政本質所決定的。其次,收入分配職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的主要職能,財政通過對社會產品的再分配來調整社會各主體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最終實現社會共同富裕。最后,公平原則是財政支出的重要原則,政府可以通過調節財政支出對象及結構,均衡地照顧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實現社會的相對公平,促進社會財富分配的相對合理。在調節居民收入公平分配的問題上,財政主要可以從“收入”和“支出”兩方面發揮作用,本文重點研究財政支出在促進居民收入合理分配上的政策選擇。
一、中國居民收入分配現狀
(一)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擴大
1.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擴大。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由于農民人均純收入水平比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絕對數提高得緩慢,年均增長率下降幅度大,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開始逐步拉大。進入20世紀90年代,雖然城鄉居民絕對收入額迅速提高,但絕對收入差距迅速拉開、相對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2010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 109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 919元,二者相差約3.23倍。
2.城鄉居民恩格爾系數反映的差距。恩格爾系數是國際上通用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一項重要指標,一般隨居民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下降。從下頁表2中可以看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鄉居民恩格爾系數都有所下降,但是農村居民家庭的恩格爾系數還是高于城鎮居民,說明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與城鎮居民仍有所差距。
(二)居民內部不同群體之間收入差距逐步擴大
中國城鄉居民內部不同群體之間收入差距逐漸擴大。從城鎮居民家庭情況看,2007—2009年最高10%收入組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最低10%收入組的8.74倍、8.82倍、8.91倍。從農村居民家庭情況看,2007—2009年高收入戶人均純收入分別為低收入戶的7.27倍、7.53倍、7.95倍。① 由此可以看出,居民內部高收入群體與低收入群體間有逐漸拉大的趨勢。不同階層居民收入差距,又會造成其對教育文化、醫療保健、交通通信等項目的消費水平差異,從而引發“窮者愈窮、富者愈富”的“馬太效應”。
(三)東、中、西部及東北地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漸擴大②
區域經濟的不均衡導致不同區域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從城鎮居民的情況看,中部、東北地區城鎮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基本相當,西部地區略低,但都落后于東部地區。2009年東部地區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約為西部地區的1.47倍。從農村居民的情況看,東部地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大大高于其他地區,西部地區農村居民收入最低。2009年東部地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約為西部地區的1.87倍。③總之,農村居民區域間收入差距問題比較明顯,這也要求政府在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方面做出努力。
(四)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漸擴大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行業間的競爭加劇,行業間的收入差距也開始漸漸拉大,尤其是一些具有壟斷性質的行業職工工資較高。從表3可以看出,近年來金融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察業都遠遠超過全國平均水平,而農、林、牧、漁業以及住宿和餐飲業只有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高效益的行業有能力為員工提供企業年金、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特殊津貼等福利,并且其高管人員的薪酬水平更高,這更加拉大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二、財政支出政策對居民收入分配調節作用的缺失
(一)財政社會性支出規模有限,導致居民收入差距擴大
1.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比重偏低,教育不能夠充分發揮促進公平分配的作用。從中國教育支出相對規模上看,中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的比重與《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提出的2000年達到4%的目標相差甚遠。從教育支出級次結構看,中國初等、中等、高等教育生均預算內教育經費分配狀況不合理,初等教育資金投入偏低,這和初等教育較強的正外溢性是相悖的。從中國教育支出經費來源的結構看,中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比重有下降趨勢,預算內教育經費撥款占教育支出總額的比重從1992年的62.13%下降至2005年的55.42%,學費和雜費占教育支出的比重從1992年的5.07%提高到2005年的18.45%,這反映了政府在教育投入的功能缺失以及居民家庭所承受的教育支出壓力。
2.衛生事業支出亟待加強,現行醫藥衛生體制不利于縮小居民收入差距。從衛生總費用構成情況看,改革開放以來,政府預算衛生支出和社會衛生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趨勢,1978年政府預算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為32.2%,社會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為47.4%,2009年二者分別為27.2%、34.6%。與之相比,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比較高,1978年這一比值為20.4%,2009年為38.2%。④如果居民個人承擔越來越高的衛生費用,很容易導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加劇居民收入差異的局面。
3.社會保障支出在財政總支出中比重較低,不能發揮其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能。跟其他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相比,中國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仍然很低。2001年法國、德國、英國這一比重的數值分別是38.6、46.2、39.5,1996年馬來西亞、泰國、巴西這一比重的數值分別是13.4、11.9、36.7,而中國2007年這一比重是10.94%。此外,中國社會保障支出的流向也不合理,目前社會保障支出主要流向了城鎮居民。并且政府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下崗職工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城農民工相關保險等方面的功能有所缺失,所以社會保障支出沒有完全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