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當代文學論文
羅賓德拉納特·泰戈爾(1861—1941)是印度近代杰出的詩人、小說家、劇作家、音樂家和畫家,是亞洲首位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他的一生創作了各種體裁的文學作品,篇帙浩繁。在這漫長的創作實踐過程中,他對文學的認識也逐步發展,形成了獨特的文學理論。
一、文學的起源和定義
泰戈爾認為,文學起源于“心靈世界渴望展示自己”的沖動[1]2,是“一個人的心祈求在別人心中得到不朽”[1]11的結果。“外部世界進入我們的心中,變為另一個世界”[1]1,也就是“內心世界、自己的世界和人的世界”。在泰戈爾眼中,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人雖生活于這個世界上,卻感覺麻木,對任何事都不感興趣,內心一片荒蕪,宏大的外部世界對他們的內心不能產生絲毫的影響;另一種人則幸運得多了,他們好奇心極強,時刻處于敏感狀態,世間萬象都能深深的觸動他們的心弦,內心世界極為豐富。文學則是屬于這后一種人的。只有這種人,才會產生“表達的焦灼”,也只有文學,才能讓這種“焦灼”“一瞬間就平靜下來了”[1]4。而心靈世界之所以有渴望展示自己的沖動,是因為人和動物的不同。動物的活動只是本能的維持生存和延續種族,而人除此之外,還有豐富的情感,這種情感的表達需求便促使了文學的產生。
在《文學意義》一文中,泰戈爾對文學的定義進行了概括:“外在的自然和人性,在人的心中,時刻構成形態,時刻奏響音樂,用語言描寫的那種形態、那種音樂,就是文學。”[1]5“那心靈之歌的展現,以及在天帝創造下的沖擊下,內心那創造激情的展現,就是文學。”[1]6在《文學素材》一文中,泰戈爾寫道:“培植富于個性的情感,讓個人的情感成為所有人的情感,就是文學、就是藝術。”[1]14
在《文學批評》一文中談到文學創作時,泰戈爾提出:“把內在的變為外在的,把情感的變為語言的,把自己的變為人類的,把瞬間的變為永恒的,這就是文學創作。”[1]20由此分析,泰戈爾對文學定義的認識有以下幾個要點:第一,文學的主要內容有兩個:一是外在自然,二是人性。關于文學與自然世界的關系,泰戈爾認為,“文學不是自然的一面鏡子……不是自然的單純模仿。”[1]18這里泰戈爾主要強調了自然真實與文學真實的區別。自然真實是客觀存在的生活事實,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是文學真實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源泉。文學真實是作家通過自身的認識和感悟揭示事物的本質與規律,表現生活的內蘊,是一種審美意義上的主觀的真實。泰戈爾認為,真實固然是文學追求的一大目標,但這種真實并不是“毫厘不差的臨摹”,文學家的真正才華就體現在“以擴大的方式維護真實的能力中”。
除此之外,泰戈爾也多次強調了人心和人性在文學中的地位。“文學捕捉的,不光是人的心靈。人的性格也是一種創造……”“千姿百態的人性是捕捉不到的……而文學卻想把它從內心世界挖掘出來,加以展示。”“文學的內容是人心和人性。”[1]5“文學的主要內容是人的心靈描繪和人的性格刻畫……文學的本來含義就是‘接近’,也就是結合的意思,文學的任務就是使心靈結合。”[2]378
第二,情感是文學的主要支柱,且在表現時需要被“放大”。在泰戈爾眼中,文學不同于哲學和自然科學。它不像一件物品,是大是小是藍是白一目了然。“文學的主要支柱,不是知識而是情感。”[1]13既然是情感,就必然是主觀而抽象的。情感要想被證實,讓作家的苦樂與好惡得到讀者的同情和認同,成為讀者的苦樂與好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雖然作家對自己的情感是清楚的,但若要他人也能感受到這情感的真實,就要“把話稍加放大”。泰戈爾舉了一個生動的例子來說明此觀點。一位母親因為喪子而在夜里號啕大哭,使全村人的睡眠受到了打攪。其實,表達悲痛所需要的哭泣真的需要這么高的聲音嗎?未必。但這完全是虛偽的嗎?也未必。她只有以這種更加強烈的表達方式,才能使麻木的世人多少理解一些她的痛苦。最后,泰戈爾總結說,這樣做雖然使“作品的內容表面上有些失真,可本質上比自然現象更加真實”[1]19。
第三,文學是“把自己的變為人類的”這一過程的產物。
在《文學素材》一文中,泰戈爾寫道:“把民眾的東西以特殊的方式轉變為自己的東西,再以特殊方式把自己的東西轉變為民眾的東西,就是文學創作過程。”[1]14
在這里,泰戈爾用極為抽象和簡練的語言概括了文學活動的四個要素及其產生過程。根據現代文學理論,文學活動分為四個要素:世界、作者、作品、讀者。文學活動的過程是:首先,作者從世界中選取素材,通過藝術構思采用各種手段對素材進行加工,創造出文學作品。文學作品不僅是現實客觀世界的“鏡”,更是表現主觀世界,給人照亮方向的“燈”。然后,作為文學接收主體的讀者通過作品與作者進行潛在的精神交流。這樣,作家先把外部世界經過加工變成了自己的主觀世界,又通過文學作品把這主觀世界傳達給讀者,讀者在閱讀作品后獲得與作家獲得共鳴,產生相同的感受和體驗,這時,作家“自己的”主觀體驗便變成“人類的”了。
二、文學的目的和功能
有人說作家的創作激情是自然噴涌的,就如鳥兒情不自禁的啼唱一樣。泰戈爾卻不贊同這種說法。他認為,哪怕是鳥兒的歌聲中,恐怕也有吸引鳥族成員的動機,就像母乳喂養的對象是自己的孩子一樣,作家創作的對象是讀者。可見,泰戈爾是主張文學創作的目的性的。那種“為藝術而藝術”的觀點,并不能得到泰戈爾的支持。“為藝術而藝術”是“人們已經習慣于以他們的思維而不是需要來解釋他們的行為”的結果(恩格斯語)[3]128,正如恩格斯在這里所強調的“需要”是人們行為的主要目的一樣,泰戈爾也否認了文學創造這一行為的目的性理論,他曾明確表示,“一個作家在創作過程中,不抱有任何目的,他所寫的一切都會被忘記”[4]。
那么,文學的目的和功能究竟是什么呢?泰戈爾認為文學首先是為了滿足人們強烈的內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