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骨干教師是一種師德修養,職業素質相對優異的優秀教師稱號,是中小學教師榮譽之一,成為骨干教師,對個人事業發展和職稱晉升都是有利的。中小學骨干教師需要通過評選來獲得,主要面向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在職教師(班主任)等,本文介紹中小學骨干教師評選條件。
評選條件
(一)溫州市學科骨干教師、骨干班主任評選必備條件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有良好的師德,嚴格遵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準則,為人師表;如發生有償帶生等有悖師德行為,經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和《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原則上應具有一級及以上教師職務。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學語文教師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師二級乙等及以上。教師教育學分達標。
4.認真履行教師職責,敬業愛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5.對所教學科具有扎實、系統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較系統地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本學科課程論的基礎理論知識,掌握先進的教學方法,熟悉所教學科的國內外發展動態;掌握現代教育技術,并會運用于教學。
(二)溫州市學科骨干教師評選條件
除應具備必備條件外,還應在近五年中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三項:
1.教學效果好,獲得校級以上優秀教師稱號;或在縣級以上教學比賽中獲二等獎及以上,或校級教學比賽中獲得一等獎。
2.指導學生在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市級三等獎或縣級二等獎及以上榮譽;或培養的學生具有創造才華,在縣級及以上科技活動、文學創作活動中取得顯著成績。
3.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所教班級學生參加各種專業技能考核,合格率在同類學校班級中領先;或從事藝術、體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指導的學生在教育、體育、文化主管部門主辦的匯演、匯展、競賽中獲縣二等獎或體育運動會前6名及以上獎項。
4.在市級及以上公開刊物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案例、經驗總結和科研報告;或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案例、課題評比,獲縣二等獎及以上;或主持、執筆縣級及以上課題研究并結題;或受聘參加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地方教材、校本課程(選修課程)、教學參考資料編寫。
5.應邀在縣級教學研究會議上作專題報告、講座;或在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學活動中上公開課或示范課。
6.在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類教師培訓活動中承擔授課任務;或指導的青年教師在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舉辦的教育教學評比、教科研活動中獲獎。
7.獲得縣學科骨干教師(骨干班主任)。
(三)溫州市骨干班主任評選條件
除應具備學科骨干教師、骨干班主任評選必備條件1至4項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l.熱愛班主任工作,事業心、責任感強;尊重學生,關心班級每一位學生成長;努力轉化后進學生,并有成功轉化案例;所帶班級有良好的班風、學風。
2.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現任班主任。
3.有較高的班集體管理水平,在學生、家長和教師中有一定的威信。注重與家長、社區的溝通協調,積極組織學生參與學校與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文體活動。
4. 獲得過校級及以上優秀班主任、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5.擔任班主任期間,所任班級無安全責任事故。
6.取得心理健康教育C證及以上。
7. 具備以下條件的,評選時應給予傾斜:所帶班級曾獲得縣級及以上先進班集體;所帶班級在文體比賽集體項目中曾獲得市級以上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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