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論著?論著并非著作,而是論文中的一種表現形式,尤其在醫學論文中比較常見,論著是作者將自己的科研、臨床、教學的成果、經驗、體會,以嚴密的邏輯論證、規范形成的文字作品,是醫學論文中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文體,那么論著和一般的論文有什么區別?二者區別不大,論著的整體結構多年來,醫學論著已形成了一種固定的格式,我們來看看論著的一般結構要求:
1.前言:或稱導言。
主要概述研究的背景、目的、研究思路、理論依據、研究方法、預期結果和意義等。某些研究有必要交代研究開始的年月。使讀者對本文的主旨和背景有概括的了解,以引出下文。
前言要求點明主題,抓住中心。可以少量引用以往的重要文獻并加以分析,但不可長篇幅追溯歷史,羅列文獻。不要輕易使用“國內外首創”、“文獻未見報道”、“前人未曾研究”等提法,防止不恰當的自我評價。前言部分以≤250字為宜。
2.方法:
主要介紹研究對象(人或實驗動物,包括對照組)的選擇及研究所采取的方法。常用標題有“材料和方法”、“對象和方法”、“資料和方法”等。
(1)治療性研究要說明是否為前瞻性的隨機同期對照研究;診斷性研究則應交代診斷試驗的金標準,新試驗的理論依據和方法等。臨床研究必須介紹病例和對照者來源、選擇標準及一般情況等,并應注明參與研究者是否知情同意。
(2)實驗研究需說明動物的名稱、種系、等級、數量、來源、性別、年齡、體重、飼養條件和健康狀況等。
(3)個人創造的方法應詳細說明“方法”的細節,以備他人重復。改進的方法應詳述改進之處,并以引用文獻的方式給出原方法的出處。直接引用他人的方法,應以引用文獻的方式注出方法的出處,不需展開描述。
(4)藥品、試劑應使用化學名稱,并注明劑量、單位、純度、批號、生產單位及生產時間。
(5)儀器、設備應注明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單位、精密度或誤差范圍。無須描述其操作原理。
(6)應說明具體的統計學處理方法及其選擇依據。應注意臨床研究方法必須以不損害患者的利益為準則,實驗研究方法應對臨床工作有實際指導意義。
3.結果:
這是論著的核心部分。論著的學術價值如何,主要取決于這一部分。
(1)結果中不應簡單羅列研究過程中所得到的各種原始材料和數據,而必須將其歸納分析,得出相應的結論,然后用文字或圖、表進行表達。
(2)結果的敘述要求真實和準確。不論結果是陽性還是陰性,肯定還是否定,臨床應用成功還是失敗,都應該如實的反映。
(3)論著中的所有數據都要經過統計學處理。對均數和百分率應進行顯著性檢驗,否則易于造成假象。應注意區別結構指標(比)與強度指標(率)的不同。當統計學的顯著性檢驗顯示P值<0.05或<0.01時,應分別寫為“差異有顯著意義”或“差異有非常顯著意義”。
論著除了要滿足上述結構要求外,還要注重文章的創新性和科學性,同時也要保證文中數據文獻的嚴謹性,所選擇的的選題要有足夠的數據文獻來支持,可以說醫學論著是醫學論文中最基本也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種形式,掌握了論著的寫作要點后,寫作其他醫學論文也就不在話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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