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作者咨詢,在外省期刊發表論文能評職稱嗎?通常情況下,在外省提康發表的學術論文是可以用來平時職稱的,前提是單位沒有規定必須是本省的期刊,一般來說,職稱論文發表是不,受地域要求的很多作者在選擇投稿期刊的時候。對雜志的出版地區比較為難,擔心自己投稿外省的刊物在評職稱的時候不被認可,其實這個擔心是多余的,大多數單位對職稱評審并沒有刊物地區的限制要求。
但是有一些單位會指定自己本單位認可的期刊目錄,這對作者來說是一種限制,除叻這個要求以外,沒有任何關于出版地區的要求,只要作者發表的是本專業正規的學術期刊都是可以認可的,所以在外省期刊發表論文是可以用來評職稱的。
但是這里作者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有些作者因為換了工作單位,例如從一個省換到了另外的省去工作,那么換工作之前任職的單位,再工作期間發表的論文在本單位晉升職稱是沒有用處的,所以。發表的職稱論文必須要署名作者現任的工作單位才會被認可,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認為發表職稱論文在外省期刊上會有一定要求。
作者參加職稱評審有些時候會有刊物出版地的要求,但是大多數單位并沒有這樣的要求,具體要以本單本地區的人事局出臺的相關評審標準和政策為準,大體來說,全國政策都是通用的,作者最好在投稿前咨詢本地的人事部門。
建議作者在選擇期刊投稿之前,要了解清楚本單位認可的職稱論文投稿的刊物,只要選擇單位認可的刊物,一般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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